
朗读
根据《鄞州区物业管理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鄞建〔2020〕5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局会同区财政局、属地街道对符合扶持条件的物业服务项目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现将相关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2020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
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12日
附件:
2020年度7-9月老小区物业管理扶持(三类)资金
序号 |
街道 |
小区名称 |
扶持资金(万元) |
1 |
东胜街道 |
大河巷 |
4.49 |
2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鄞州政策 > 鄞州区住建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inzhouquzhujianju/20201013/29472.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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