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宁波市鄞州区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甬鄞建〔2006〕120号),由企业申报、区标化参评小组现场考评,经区住建局审定,鄞州区市民服务中心(地上部分) 等23项工程拟评为“2019年度宁波市鄞州区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名单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16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对公示的工程存在不符合《宁波市区鄞州区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的情况进行反映。反映应以书面形式,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有有效的联系方式。
各相关企业对公示的工程名称(全称)、施工单位名称(全称)、监理单位名称(全称)及项目经理姓名、建筑面积(工程规模)等信息进行一次核对,如有差错,请及时与安监科联系。
联系电话:89296778 传真:89296779
联系地址:鄞州区惠风东路278号 邮编:315192
附件:拟评为2019年度宁波市鄞州区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名单
2020年1月10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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