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宁波市鄞州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示

朗读
根据《鄞州区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规定》(鄞政办发【2014】127号)精神,由宁波市鄞州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布集中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结果发布前,须通过鄞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现予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21年8月20日起)。如有问题建议,请与宁波市鄞州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徐琼,联系电话:89189509。
宁波市鄞州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8月20日
宁波市鄞州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意见》(浙政发〔2012〕100号)规定和《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21年5月31日之前制定的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经清理,共有5个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12个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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