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直属幼儿园:
根据《鄞州区2021年度学前教育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报告》和2021年部门预算,本次共需下拨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5,500,000元,用于区直属幼儿园第二、三季度的经费补助(详见附件)。
上述经费国库集中支付单位通过调剂指标的方式下达。未进入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由区教育局划拨给各幼儿园,请各幼儿园加强对该专项资金的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附件:2021年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
2021年3月31日
附件
2021年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单位:元
单 位 |
下达数 |
江东中心幼儿园 |
400,000 |
江东实验幼儿园 |
450,000 |
第三幼儿园 |
150,000 |
李惠利幼儿园 |
550,000 |
中河街道中心幼儿园 |
1,300,000 |
飞虹幼儿园 |
350,000 |
彩虹幼儿园 |
350,000 |
东裕幼儿园 |
450,000 |
东湖馨园幼儿园 |
350,000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鄞州政策 > 鄞州区教育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inzhouqu/yinzhouqujiaoyuju/2021/0421/33978.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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