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承办银行:
为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者改善性住房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县房地产市场和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情况,经县房委会批准同意,现就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如下:
一、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户上调到60万元/户。
二、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25万元/户上调到40万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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