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属各单位、各科室: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精神,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监管责任工作,现就全面落实我局旅游安全监督管理“一岗双责”责任制通知如下:
一、局长作为局机关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旅游安全工作;分管安全工作副局长作为局机关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副组长,是旅游安全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旅游安全工作负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的领导责任;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作为局机关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局办公室,负责旅游安全监管工作的后勤保障、局机关内部安全、旅游安全纪检监察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局机关的安全保卫和驾驶员的行车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确保局机关工作人员人身和公共财物安全;
(二)负责督促局属单位内部安全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增强局属单位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配合行政审批科协调处置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和应急救援工作;
(四)负责旅游安全监管工作的后勤保障;
(五)监督全县旅游行业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
(六)负责查处旅游安全失职、渎职案件;
(七)完成局机关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风景资源科,负责旅游景区(点)、旅游度假区的安全监管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旅游景区(点)、旅游度假区的旅游安全及有关地质灾害防治、森林消防、防汛防台抗旱和景区流量控制等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的落实;
(二)协同行政审批科配合质监、公安消防等部门对旅游景区(点)、旅游度假区的相关设施设备开展监督检查;
(三)协助当地政府做好旅游景区(点)、旅游度假区安全事故紧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四)完成局机关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行政审批科,负责局机关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组织拟订全县旅游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牵头落实市旅游局和县政府下达的旅游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完成旅游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各项任务;
(三)负责上级单位下发的有关安全工作的通知、意见、规定、办法、通报、会议纪要等重要文件的落实;
(四)负责落实局机关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旅游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局机关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决议和安全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并向局机关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五)负责召开全县旅游行业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和部署全县旅游行业安全工作,不定期召开旅游行业安全工作例会,汇总旅游安全情况,分析旅游安全形势,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六)指导督促各旅游企业和局相关科室、相关单位开展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对旅游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落实旅游安全管理责任。
(七)组织拟订旅游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构建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