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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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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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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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处罚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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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违法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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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处罚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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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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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收藏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防火、防盗、防自然损坏的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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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七十条
第(一)项、
第(二)项、
第(三)项、
第(四)项、
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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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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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没收非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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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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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时未按照馆藏文物档案移交馆藏文物,或者所移交的馆藏文物与馆藏文物档案不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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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情节轻微,没有造成文物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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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处2000元—5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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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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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国有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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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情节较重或者造成文物损害较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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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处5000元—1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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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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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处置国有馆藏文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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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情节严重或者造成文物损害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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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处1万元—2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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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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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挪用或者侵占依法调拨、交换、出借文物所得补偿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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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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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或者将禁止出境的文物转让、出租、抵押给外国人,尚不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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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七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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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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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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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5千元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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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处5000-1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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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5千元-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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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处1万-2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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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1万-3万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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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处违法所得2倍—3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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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3万-5万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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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处违法所得3倍—4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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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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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处违法所得4倍—5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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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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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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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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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处罚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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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违法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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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处罚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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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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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文物隐匿不报或者拒不上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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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七十四条第(一)项、
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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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追缴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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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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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或者按时移交、上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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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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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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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规定移交拣选文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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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主动或者不按时移交、上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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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处5000元—3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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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移交或者上交,或者造成文物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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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处3万元—5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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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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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资质证书,擅自从事馆藏文物的修复、复制、拓印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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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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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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