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泰旅委〔2017〕6号
为贯彻落实《泰顺县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我县旅游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旅游经济强县创建和旅游主业发展,根据中共泰顺县委办公室、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人才新政十条”引进培养优秀人才和创新团队的若干意见》(泰委办发[2015]119号),结合我县旅游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泰顺县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先行先试、创新机制”的指导思想,积极探索新时期旅游人才开发、培养、引进的手段和方式,以服务旅游产业发展和提升旅游业服务质量为前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大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为我县旅游产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加大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到2020年,计划引进培养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200名。
一、适用对象和遴选条件
1、适用对象。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是指在旅游产业的技术研发、规划设计、经营管理、文化创意和市场营销等方面,能为泰顺旅游产业发展作出贡献的新引进人才。县旅游局根据需要制定《泰顺县加快旅游产业发展人才保障目录》。
2、遴选条件。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分为高层次管理型人才和高层次创业型人才。
高层次管理型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旅游酒店业高级管理人才。曾在国内的高端酒店担任中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我县三星级以上旅游酒店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且企业年薪不低于20万元。
(2)旅行社业高级管理人才。曾在国家旅游局公布的百强旅行社中的旅行社或在知名旅行社担任中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我县旅行社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且企业年薪不低于20万元。
高层次创业型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并在泰顺创办和经营旅游企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旅游规划人才。曾独立承担过4A级以上景区以及旅游文创项目的主设计师,拟在泰顺创办或参股(股份需达到20%以上)乙级以上的旅游规划设计企业的高管人员,且企业年薪不低于30万元。
(2)旅游项目投资经营人才。在泰顺引进、策划、建设、经营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旅游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3)旅游创意策划人才。有5年以上从业经验,带项目带团队在泰顺创办旅游企业,每年利税500万元以上的企业高管人员。
(4)国内旅游电子商务人才。曾在国内外旅游电子商务企业担任中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我县从事旅游电子商务工作,且企业年薪不低于20万元的,或带领团队在泰顺创办旅游电子商务企业,每年利税500万元以上的企业高管人员。
二、扶持措施
1、高层次管理型人才和高层次创业型人才经过县人才评审委员会认定后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
2、入选的领军人才,可申办“泰顺绿卡”,并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3、人才培养扶持措施
(1)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我县高层次旅游人才,以自选主体、自选机构的方式到国内外知名旅游高校、知名旅游饭店集团、科研院所等进行短期学术访问或挂职进修培训的,经审批后可给予每年不超过3万元的经费补助。
(2)对我县三星级以上旅游饭店营销总监以上管理人员、4A级旅游景区营销总监以上管理人员、4A级旅行社副总以上管理人员等实施“旅游高级人才培养计划”,每年定期选拔、组织不少于3次的短期专题培训,培训经费每人每年不超过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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