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泰农旅办〔2017〕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加强对“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规范化管理,提升农家乐经营服务水平,促进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泰顺县县级农家乐特色村、示范点认定办法》、《浙江省农家乐经营户旅游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办法(试行)》(浙农办[2006]37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批农家乐特色村、星级经营户(点)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内容及要求
1、申报县级农家乐休闲旅游特色村评定的,经营规模、基础设施、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发展计划、旅游接待等方面基本符合要求,并填写《泰顺县农家乐特色村申报表》和《泰顺县农家乐特色村认定评分表》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