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西政〔2017〕272号
关于转发《泰顺县政府投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属各单位:
《泰顺县政府投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暂行办法》(泰政办〔2013〕177号)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泰顺县政府投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暂行办法》(泰政办〔2013〕17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西旸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政府投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暂行
办 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县政府投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小额项目)承发包程序,促进小额项目招投标提速提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县行政区域内使用政府投资资金的小额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小额项目包括:
(一)施工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20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工程建施工项目(以下简称小额施工项目)
(二)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5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等小额服务项目。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项目肢解或化整为零以规避招标。
第五条 小额施工项目发包价可根据小额施工项目预算造价构成,结合专业特点、工程类别、施工难易程度、企业合理利润、现场风险等因素,由发包人或评标委员会在3%-9%取值范图内,确定一个下浮率,作为评标下浮率或下浮后作为发包价。确定一个下浮率,作为评标下浮率或下浮后作为发包价。
第六条 小额施工项目的预算造价,必须由具有资质的工程造价中介机构编制,经县财政、审计部门审核后,报工程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备案。预算造价及其组成、发包价的组成和计算方法应在招标文件中公布。
第七条 小额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进行,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承诺等投标文件,无需编制投标报价和技术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后,参加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应当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
第八条 小额项目确定中标候选人的办法:
(一)扣取法。确定发包价后,招标人公布发包价,在资格审查通过的招标人中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抽取法确定
(二)下浮率法。招标人公布预算造价,投标人自行报下浮率确定中标候选人。
第九条 抽取法确定中标候选人的程序:
(一)确定发包价
(二)递交投标资料
(三)确定中标候选人(含五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