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扎实开展我镇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我镇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加快法制化建设步伐,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法制发【2015】1号)的总体要求,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化行政行为,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美丽百丈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根据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特点和当前工作的形势与任务,从今年年初开始,到2017年底,我镇要努力达到市级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建设标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障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促进依法行政工作创建和制度创新,实现创建依法行政示范乡镇的目标,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1、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健全,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加强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村级以村书记为该村计划生育行政首长,并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2、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充实工作内容,全面抓好落实。要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计生优质服务工作的各个环节,对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考核,执法过程中出现严重失误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年终考核评比直接为不合格或不称职。
3、集体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定期报告。结合我镇实际建立每月月未进行领导班子听取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并针对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寻求解决办法。其中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
4、加强我镇计生部门机构建设。保障计生办机构人员力量,开展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一年至少一期学法计划,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5、探索建立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新机制,建立以飞云湖居委会、南坑洋村为试点,开展“村民知法、懂法、守法|”培训课。我镇先后在这两村村委会针对村里部分育龄妇女开展2016年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条文进行解读,着重对全面两孩政策的解读,并以她们为载体进一步向广大村民进行政策宣传,以达到村民先知法后自觉守法的目标。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行政决策机制健全。要根据职责权限,科学、合理地界定行政决策权,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法律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2、行政决策程序、内容合法。要完善计划生育议事决策规则,明确议事决策事项范围,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要公开,方便公众查阅,通过举行进村开展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3、建立行政责任追究制。要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程序和监督方式。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对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三)行政执法主体明确,程序规范,实体合法
1、行政执法主体明确。要以法定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名义实施管理行为,委托执法的组织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关手续。从事行政执工作人员必须持有行政执法证件,方可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2、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依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要符合法定方式、法定步聚和法定时限。要严格遵循执法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作出具体行政决定前,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和要求听证的权利。作出行政决定时,应当准确无误地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