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龟委〔2017〕110号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属各单位、各基层部门站所:
依据《省委办 省办公厅关于加强镇街“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浙委办发〔2016〕69号),《市委办 市府办关于深化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温委办发〔2016〕113号)和《中共泰顺县委办公室 泰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四个平台”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龟湖镇“四个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强化“四个平台”事件信息的采集、受理、流转、处置,特明确网格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一、网格指导员、网格长、网格员共性职责
(一)掌握网格格情。熟悉所辖网格区域内所有人口、单位等基本信息,掌握重点人员、场所信息。及时更新“浙江省平安建设信息系统”中的所辖网格基础数据,确保数据真实性、有效性。
(二)开展隐患排查。对所辖网格重点场所和重点领域各类隐患要定期开展排查,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遇有特殊情况或重要敏感节点要根据实际需要开展排查活动,并在“浙江省平安建设信息系统”中做好排查情况记录。同时,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政策宣传、矛盾调解、治安防范、隐患整治、为民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