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西政〔2018〕35号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属各单位: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期,特别是春节期间群众出行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影响,事故易发多发。为加强这一重要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各村、镇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泰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泰安委〔2017〕 11号)、《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泰安办传〔2018〕 9号)要求,牢牢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研究部署,强化措施落实。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经研究决定,2018年2月11-12日前组织开展一轮由镇领导带队的节前安全生产督查,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节日安全。
附件:镇领导春节前安全生产督查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