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泰综法﹝2018﹞22号
局机关各科室、各执法中队,下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方案
为切实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方案>的通知》(温综法发〔2018〕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整改领导小组”),推进我县生活垃圾、污水、道路扬尘防治等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
一、整改领导小组及组成人员
组 长:陈昌中
副组长:吴国真
夏立峰
成 员:局办公室、市容环卫科、机动中队,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城镇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二、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协调、跟踪、汇总、分析、报送问题整改工作相关情况,由吴国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整改小组办公室设3个专项督导组,负责协调督促具体整改工作。
(一)垃圾治理督导组。负责指导、督促罗阳镇建设部门做好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技改提升、飞灰未规范处理等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组 长:繆 珍(市容环卫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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