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雅政〔2018〕16号
各社区,各村(居)委会及镇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让,军人成为全社会最受尊崇的职业,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实施意见》泰政发〔2017〕74号文件,特制订“雅阳镇拥军优属九条”,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请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一、现役军人其父母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享受镇财政全额补助。
二、义务兵在服役期间,其父母可在雅阳卫生院每年免费体检一次。
三、义务兵在服役期间,属于低保户家庭的,每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增发20%,属于低保边缘户家庭的每年增发10%,由镇级财政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