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泰财人〔2018〕38号
各税务分局(申报点)、县局各科室(局、中心),稽查局: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省厅省局、市局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市委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基调,发挥财税职能作用,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为激励广大财税干部职工以更高的工作热情做好各项工作,县局决定结合2017年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开展全县财政地税系统2017年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及纳税服务之星评选活动。同时启动县财政地税局2017年度公务员、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2017年度考核评比工作,按《浙江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以及县局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二、评选名额
(一)评选县级系统先进集体11个。其中:财政科室组16个单位评选5个、地税科室组8个单位评选2个、基层站所组9个单位评选3个、综合组3个单位评选1个。
(二)评选进档晋升先进集体若干个。
(三)评选推荐市级系统先进工作者7名。
(四)评选县级系统先进个人44名。其中:罗阳税务分局5名,稽查局3名,办公室、国库支付(会计核算)中心各2名,其它税务分局(申报点)、县局其他科室(局、中心)各1名。
(五)评选县级系统纳税服务之星4名。
三、评选要求
(一)坚持评比条件,被评为全县财政地税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必须事迹突出、成绩显著、群众信服,保证评选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