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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仕阳镇琴桥湾小区二期销售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1-05-30 泰顺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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仕政〔2018〕40号

各社区,各村,镇属各单位:

《仕阳镇琴桥湾小区二期销售实施办法》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仕阳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2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仕阳镇琴桥湾小区二期销售实施办法

为统筹城乡发展,扎实推进农村住房集聚改造建设,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根据《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顺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与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泰政办〔2013〕66号)精神,结合仕阳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基本情况

仕阳镇琴桥湾小区(原仕阳镇夏沙港农房集聚点)房源位于仕阳镇溪东村和朝阳村交界的夏沙港综合体B-10c地块,并位于文福线、青文泰省道交汇处。规划总用地面积31605.57m2,总建筑面积43534.37 m2,均为6层建筑,共13幢326套,配套用房119套,计划分三期开发,由浙江振泰建设有限公司承建。

琴桥湾小区设用地性质为国有划拨。所有房源均为公寓式住房,建筑面积分别为80至130平方米多种套型(具体以房产测绘的实际套型面积为准)。第二批房源为原夏沙港农房集聚点1#、2#、3#、5#楼。

琴桥湾小区纳入市政配套管理。

二、实施主体

仕阳镇琴桥湾小区由泰顺仕阳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仕阳新农投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实行统一设计、统一审批、统一施工、统一销售。

三、购置价格

小区购置价格为综合成本价,综合成本价由项目前期费用、土地取得成本、房屋建筑及安装成本、公共配套设施投入、税费、利息和相关管理费用等构成,由仕阳新农投公司委托中介机构评估测算,镇领导班子集体审定公布。

四、购置对象

本镇辖区内所有符合新批宅基地条件的在册农户、因土地被征用而户籍“农转非”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有结余的房源,可接受本镇辖区外的农户和非农户及企事业单位购置。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前提并具有本县户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享受优先购买权:

1、因夏沙港农房集聚点工程、重点工程被征收安置户,(其中因夏沙港农房集聚点工程被征收户可享受房款5%的优惠,一块地只能一户享受);

2、纳入民政、国土资源、住建“三张清单”的受灾户:受台风影响造成的房屋全倒户、严损户;地质灾害威胁范围内需异地安置的对象;D级危房户。

五、购置程序

农聚房购置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请。

1.有意愿购置的对象,带上户口簿、户主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仕阳新农投公司领取并填写《申请登记表》。每户限申请1套。报名起止日期需班子会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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