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东政〔2018〕68号
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乡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处理劳动争议,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创建和谐乡镇,根据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泰顺无欠薪”县建设行动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泰政办〔2017〕123号)相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成立东溪乡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一、委员会名单
主 任:徐崇溪(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副主任:陈志盛(泗溪司法所所长)
成 员:陈慧慧(司法助理)
林美寿(乡纪委副书记)
潘超云(乡社会事务办)
二、委员会工作职责
1.宣传和解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调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
3.督促双方当事人履行协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