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泗政〔2018〕126号
各村(居)、镇直属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泗溪镇改厕资金机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泰顺县泗溪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泗溪镇改厕资金奖励机制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卫生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环境,根据《关于印发<淳安等26县发展实绩考核办法(试行)>》(浙委办发〔2015〕53号)、结合我县考核要求,特制定本机制。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卫生改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要求,坚持“政府组织、部门负责,财政补助、多方筹资,社会参与、群众动手,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扎实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切实改善农村卫生环境,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二、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