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泰景旅〔2018〕20号
各旅游景区:
清明节将至。为严防旅游景区火灾发生,确保我县旅游安全形势稳定,根据《温州市旅游局转发温州市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关于做好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清明期间全县旅游景区森林消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抓落实
清明期间,由于上坟祭祖及踏青春游人员增多,各旅游景区一定要本着保障民生和促进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对清明期间的森林消防工作提前做好部署,周密安排,采取积极有效的管理措施,从严抓好各项预防和扑救措施的落实。要逐级落实责任,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确保清明期间旅游景区森林消防不出大的问题。
二、广泛宣传,增强意识
各旅游景区要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广播、标语、宣传栏、警示牌等媒介,广泛深入地开展森林消防宣传,进一步提高游客的生态文明和森林消防意识,提高防范森林火灾的自觉性。景区主要路口和重要地段要设置明显的禁火标志,营造全社会关爱生态环境、参与森林消防、保护森林资源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预案,强化管理。各旅游景区要制订处置森林火灾的应急预案,把控制和管理野外用火作为各项预防工作的核心来抓,特别是要加强对野外火源的控制和管理,清除火灾隐患。景区主要路口要设立临时检查岗哨,组织足够力量,加强对进山人员的教育管理,收缴火种,严禁一切易燃物品带入林区。要加大巡查密度,及时制止林区野外违章用火行为。景区森林消防队伍要靠前设防,一旦出现火情,要及时组织科学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