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罗政〔2018〕38号
各社区管委会,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罗阳镇畜禽养殖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罗阳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罗阳镇镇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印发
罗阳镇畜禽养殖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畜禽养殖监管机制,通过“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和“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全时段、全覆盖”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根据《环境保护法》、《浙江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以“五水共治” 畜牧养殖生态创建为统领,以畜禽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为目标,组织实施畜禽养殖网格化监管,从源头上控制畜禽养殖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全镇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构建一个覆盖全镇、分社区管理、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畜禽养殖监管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按照“责任落实、层级管理、覆盖全面”的原则,明确相关监管职责,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畜禽养殖监管体系,推动畜禽养殖监管向下延伸,实现畜禽养殖监管全覆盖,改善环境质量,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三、网格划分
畜禽养殖监管网格划分原则:“条块结合、社区为主体,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属地管理”,社区域及养殖场分布为主要划分依据,结合各单位职能,将全镇畜禽养殖场治理监管网格划分为三个层级,即乡镇网格、社区网格和村级网格。
社区级网格:由各社区安排监管责任人承担网格内的畜禽养殖监管任务。
村级网格:由村主任负责。
四、网格职责
(一)社区级网格
1、配合镇网格全面排查养殖场环境安全隐患,认真调查、报告并协助处理上级网格交办的环境污染案件,及时填报网格化畜禽养殖监管相关信息;
2、积极发挥社区环保机构或承担环保管理职能的相关机构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