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泰农〔2018〕1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为促进2018年蜜蜂产业和兔产业振兴项目专项资金分配科学合理、高效公平,提高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根据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顺县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泰政办〔2015〕39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建立蜜蜂产业和兔产业振兴项目“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优选机制,实行蜜蜂产业兔产业振兴项目竞争性分配管理制度,从而促进专项资金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绩效,加快实现畜牧业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
二、补助对象、标准和内容
(一)实施对象。一是蜜蜂存栏200箱以上的规模蜂场、农业龙头企业、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二是兔存栏2000只以上的规模兔场、农业龙头企业、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
(二)建设内容及补助环节:
补助经费主要用于蜜蜂、兔产业振兴项目。一是扶持发展蜜蜂规模养殖,支持现有蜂场基础设施改造以及标准化蜂机具和移动式养蜂平台配置;扶持年提供蜂群200箱以上的专业化授粉蜂场,配置新型蜂箱、巢框和机械设备,推广活框养殖和成熟蜜生产技术;扶持龙头企业及合作社配置统一收贮、冷藏设施,推进质量追溯体系和品牌建设;扶持中蜂原生态集中养殖区以及中华蜜蜂资源保护区提升改造;扶持集蜜源植物种植、蜂旅结合、蜂业文化于一体的特色基地、园区建设。二是扶持发展兔规模养殖,支持现有规模养殖场栏舍、配置全混合日粮调制加工、农副产品饲料化利用、牧草种植、青贮、机械化喂料与清粪、养殖节水、消毒防疫等装备设施。
(三)补助标准及方式:符合条件的,按投资额的50%予以补助。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经验收通过后,拨付补助资金。
(四)竞争性分配资金额度
2018年蜜蜂和兔产业振兴项目总金额60万,单个项目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计划兔产业振兴项目1个,蜜蜂产业振兴项目2个。
三、竞争性分配程序与办法
(一)发布申报文件
根据浙江省畜牧兽医局文件《关于下达2018年现代农业(畜牧业)专项资金项目任务的通知》(浙牧计发〔2018〕4号)文件要求,由泰顺县委农办(农业局)制定并发布2018年蜜蜂产业和兔产业振兴项目申报文件。
(二)项目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