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泰卫党〔2018〕20号
各乡镇卫生计生办(或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各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局属各科室:
《2018年度泰顺县卫生计生系统千人评议医疗机构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8年度泰顺县卫生计生系统千人评议医疗机构活动参评单位名单
2018年度泰顺县卫生计生系统千人评议医疗机构活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县委、县政府“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和“铁腕纠四风、重拳治怠政”作风建设,切实改变干部作风,改善和优化发展环境,根据《2018年度泰顺县千人评机关中层科室和基层站所活动实施方案》(泰委办发〔2018〕18号),特制定2018年度泰顺县卫生计生系统千人评议医疗机构活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县委、县政府“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和“铁腕纠四风、重拳治怠政”作风建设活动的部署,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突破口,以深化“效能革命”为切入点,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营商环境重点,通过多维度、动态化的监督评价体系,对医疗机构作风情况开展评议,着力提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牢固树立卫生计生系统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为建设“健康泰顺”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议对象和评议人员
评议对象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19家乡镇卫生院。
评议人员由服务对象、党风政风监督员、社会各界代表和县卫生计生局领导班子组成。
三、评议内容
(一)围绕中心、服务发展情况。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是否扎实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推进“铁腕纠四风、重拳治怠政”作风建设活动,从严管理干部队伍。
(二)公开透明、依法办事情况。是否按规定公开政策法规、办事就医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事项;是否按照法律法规、法定程序、办事就医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和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管、服务职责;是否认真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和“深化改革优环境”十条措施,最大限度推行惠企便民制度措施;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国卫办发〔2013〕49号)等有关规定。
(三)提升效能、优化服务情况。是否在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企业扩大再生产、企业日常服务监管等工作中存在不敢担当、推诿扯皮、态度消极、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蜗牛工程”“只微笑不服务”等问题;是否存在态度生冷硬、漠视企业群众的正当利益和合理诉求等问题。
(四)廉洁履职、公平公正情况。是否存在对企业执法过程中“刷存在感”、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是否存在涉企优惠政策落地“中梗阻”、优亲厚友等问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搭股经商、强制暗示企业购买指定产品及服务等各种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行为;是否在就医过程中存在乱检查、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是否存在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和采购对象宴请、收受节礼、赞助和回扣等问题。
四、评议方法
(一)日常评价。日常评价分为服务对象测评、日常服务评价和监督检查评价组成。
1、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25分)。各医疗机构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将每月服务对象数据报送至局机关纪委办公室(邮箱:403499208@qq.cpm),上半年的数据7月10日前上报,之后的数据每月10日前上报。服务对象测评由评议办委托第三方对参评单位的服务对象进行抽样调查及测评,如有乱报、漏报、瞒报、迟报或者不报的,发现一例扣1分,25分扣完为止。评议办将按电话回访和报送情况进行赋分,赋分公式:(满意票数*25*100%+基本满意票数*25*80%+不满意票数*25*60%)/有效票数-扣分=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