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泰财综〔2019〕164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助力做好我县机关机构改革,根据《中共泰顺县委 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顺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泰委发〔2019〕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机构改革中有关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和财政票据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及时做好政府非税收入基础数据更新工作
(一)各单位原则上应于2019年2月22日前完成单位账户设立(变更)以及单位信息登记工作,并根据新单位职责重新核定政府非税收入执收项目信息。
(二)及时做好新单位开票人员账号设置工作,确保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工作无缝衔接。
(三)已完成基础数据更新的执收单位,应第一时间启用新单位操作员账号开展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工作。为确保征收工作“不错不漏”,按照“谁征收,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工作:因职能调整,原单位仍然存在(包括单位更名)的,由存续单位开展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工作;因单位撤销,整体并入新单位的,由新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工作;因单位撤销,分拆并入不同单位的,由不同新单位开展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