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村、居委:
根据上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200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春节期间开展2003年度兵役登记、颁发《公民兵役义务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兵役登记、颁发《公民兵役义务证》的对象为2003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注销对象为2003年12月31日前年满23周岁的男性公民。
二、兵役登记、颁发《公民兵役义务证》的条件。兵役登记和颁发《公民兵役登记证》对象的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性公民,户籍在上浦镇范围内的,符合兵役登记年龄,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生、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均应参加兵役登记、并领取《公民兵役登记证》。
三、兵役登记、颁发《公民兵役登记证》的办法。凡符合兵役登记和颁发《公民兵役义务证》对象条件的男性公民,均按照镇政府的通知,自行到指定地点参加兵役登记,目测,并领取《公民兵役义务证》,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来登记的可书面委托其亲属代为登记。
四、兵役登记、颁发《公民兵役登记证》的时间安排。
1、正月初八上午;渔浦片、上浦片、和平片;
地点:上浦镇政府
2、正月初九上午:九七片、东山片;
地点:联江办事处
3、时间:上午8时正报到并随带居民身份证。
五、几点要求:
1、兵役登记和颁发《公民兵役义务证》是我国法定的兵役制度。抓好这项工作对于做好平时征兵准备,提高兵员素质,加强军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此,镇政府切实加强对兵役登记,颁发《公民兵役义务证》工作的领导,成立以王建生为组长,陈渭明、赵春风、许学标为成员的领导班子。各村、居委也要建立相应领导班子,指定以民兵连长为主,抽调有关人员,明确分工,抓好落实。
2、要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并认真细致地摸清本村、本单位的适龄青年底数,思想状况以及去向,掌握他们的现实表现,身体素质,病史情况并及时通知兵役登记的时间、地点。做到情况明、底子清,为确保兵役登记的完成奠定扎实的基础。
3、各村、居委要建立外出应征青年的联系制度,被确定为应征青年的对象,外出经商务工的地点要及时了解,取得联系,采取有力措施、为今冬征兵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上浦镇人民政府
2003年1月25日
发:各村、居委
报:上虞市征兵办公室、董才部长、郑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