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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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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

 

 

各行政村: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农村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水平,保障农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市委办[2005]1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指导思想。

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正确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以推行村务公开为基础,坚持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要坚持有利于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活跃农村基层民主生活,保障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员和群众对干部的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引导农村干部正确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和政策,依法治村,按章办事。

二、从农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实行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务公开。

实行村务公开是实行民主管理的前提。村务公开,就是村党支部、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把各项涉及到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和村民关心的事情,定期向村民公布,让村民了解实情,实行监督。

(一)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财务帐目公开。包括村里开展的各种经济活动,按财务制度或政策规定所发生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用、水电费等财务事项和明细帐目。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按照农业部、监察部制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的要求实行公开。

2、干部报酬公开。包括村干部的报酬奖金标准、应领取报酬奖金数额和实际领取数额。

3、集体资产经营状况公开。包括集体企业和集体资产的经营、承包、拍卖、租赁所得情况。

4、村民宅基地审批情况公开。包括村庄建设规划、允许建房条件、标准和新批村民建房位置、面积。

5、计划生育指标情况公开。计划生育措施的落实、生育指标安排情况。

6、农民负担费用的收缴及使用情况公开。包括按政策应负担费用、实际负担费用收缴和使用情况。

村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财务公开由镇农经服务中心按照村务公开的统一要求实施指导和监督。

村务公开的具体内容:

(二)村务公开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1、预先审核。村委会和村经联社要先把村务、财务公开内容的底数搞清楚,经过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查、核实,再向群众公布。

2、定点公布。村务公开主要采用张榜公布的方式。各村都要在村办公楼外、主要交通路口、群众聚集地点或其他便于群众阅看的地方,设立村务、财务、党务公开栏,并在旁边设立意见箱。需要公开的事项要尽早向村民公开,有些时限较长的事项,可以每完成一个阶段,即公布一次进展情况。每一件较大事项完成之后,要及时向群众公布结果。同时,确定每年1月28月、4月18日、7月18日、10月18为全市村级财务统一公布日。各村都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内容、程序、形式进行公开,我镇各行政村统一实行按月公开,每月的18日为公布日。

3、征询意见。每一次村务公开后,党支部、村委会和村经联社要及时以适当方式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要及时作出解释;对群众提出的要求,要及时予以答复;对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情,应坚决予以纠正。要真正让村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实行有效的民主监督。

(三)村级财务监督小组的权利与义务

为确保村务、财务公开的有效实行,每个行政村都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的代表组成一个村级财务监督、民主理财小组,人数为3至5人,设组长1名。人选需要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一定的业务知识,能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在村民中享有较高的威望。监督小组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村务、财务公开的全程监督。

1、村务、财务公开监督小组享有下列权利:

(1) 督促本村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公布村务;

 (2) 检查、审核村务公开内容,查对财务帐目;

 (3) 对检查、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4) 列席直接涉及群众利益的村务会议。

2、村务、财务公开监督小组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 向村党支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村务公开监督工作情况;

 (2) 向村民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维护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正确决策;

 (3) 向村党支部、村委会、村经联社反映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三、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讨论决定村级重要事项,建立健全民主决策制度。

民主决策,就是村级重大事务以及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都要先召集党员大会讨论,再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讨论,按大多数人的意见实行民主决策。

(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1.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村庄建设规划;

2.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修订;

3.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集体经济大额资金的使用,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以及集体企业的改制方案;

4.兴修学校、道路、水利、电力、自来水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以及建设承包方案;

5.村集体土地、房屋等集体资产的承包和租赁,宅基地的安排和使用,征用、征收土地各项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

6. 领取村干部误工报酬的人数及标准;

7. 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8. 涉及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程序。

1.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1/10以上村民联名或1/5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

2. 村党组织统一受理议案,并召集召开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3. 提交村党员大会或党员议事会讨论,同时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4. 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形成书面记录;

5. 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按照分工,组织实施。对重大事务的表决结果及实施情况,要及时公布。

四、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

民主管理,就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由村民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实行民主管理,首先要坚持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同时要从本地实际出发,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共同遵守,实行依法治村和村民自治,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村民自治章程要有以下内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和职责;村民的权利和义务;集体经济发展、自然资源、土地、承包合同的管理;社会治安、村民风俗、社会公德和外来人口管理;村民依法服兵役、义务献血、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缴纳统筹提留。村民自治章程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

五、切实加强群众对村干部的民主监督,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制度。

民主监督,就是是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通过有序的民主途径,对村领导班子和村干部实施监督。根据我镇的实际,当前,重点要建立健全两项民主监督制度。

(一)民主评议村领导班子和村干部制度。村委会班子及其成员的工作,都要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对于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应由村支部党员大会并吸收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评议或测评可结合年终工作总结每年进行一次。评议中,村党支部班子成员、村委会和村合作经济组织班子成员都要作述职报告,并接受党员、群众的质询,在此基础上,由评议者评出称职或不称职,由镇党委、政府考核认定。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村党支部班子成员和村委会班子成员,要进行组织调整。

(二)村干部任期或离任审计制度。凡负有集体经济管理、审批职权的村党支部、村委会、村经联社负责人,任职期满或中途离任的,都必须按规定进行审计,核实业绩,明确应负的经济责任等。

六、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村级民主制度度建设中的领导作用。

党支部是村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加强村级民主制度建设要在村党支部统一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村党支部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村民的意见,从实际出发,制定各项民主制度,并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使村级民主制度落到实处。同时要大力加强民主法制教育和培训,提高干部、党员和村民对民主制度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能力。要教育党员模范遵守和执行各项制度规定。

要坚持以党内民主带动和促进基层民主建设。要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党组织议事规则,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要进一步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个党员都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其它党员同志的监督;要健全党内生活,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保证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管理的民主权利。

村党支部书记在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要率先垂范,尤其是在选举、重大问题决策和接受群众监督等方面,要严格执行规定,以自身的实际行动,为推进和发展基层民主作出贡献。

七、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扎扎实实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各村一定要把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加强村级民主制度建设,作为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和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村级领导体制和工作责任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同时健全和落实政策要领导责任制,村支部书记是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各项任务要求的落实。

 

 

                                   中共驿亭镇委员会

驿亭镇人民政府

二00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报送:市农林水产局、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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