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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亭镇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方案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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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亭镇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方案

机关各中心、站:

根据《中共上虞市委、上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市委[2007]48号)、《上虞市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虞编[2007]14号)、《上虞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虞政办法[2007]134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为切实做好事业单位分类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建立政事职责分开、单位用人自主、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目标要求,通过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转化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建立一套适应事业单位特点,符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各自岗位要求的具体管理制度,形成一个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

二、范围、对象及类别

首次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范围为纳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范围的所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对象为事业单位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在编在职人员,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聘用和任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

(一)事业单位现状

2002年驿亭镇机构改革时,按照虞编(2002)16号文件定编,我镇有农技信息中心、会计代理中心(农经经营管理服务站)、资产管理中心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四个事业单位,即“三中心一站”。共有编制30名,具体为:农技信息中心编制14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会计代理中心编制4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资产管理中心编制10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计划生育服务站编制2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通过几年的运作,事业单位数没有变动,仍是“三中心一站”,单位人员有所增减变动,到2007年7月底,农技信息中心尚有11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会计代理中心4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资产管理中心10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计划生育服务站2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借调),合计26名(不包括3名事业编制的党委政府班子成员)。

根据市编委文件精神及我镇实际,这次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我镇拟设置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为:农技信息中心编制14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会计代理中心编制4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资产管理中心编制10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计划生育服务站编制2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合计30名。根据现有人员设定实际岗位为:农技信息中心11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会计代理中心4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资产管理中心10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计划生育服务站2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借调),合计26名(不包括3名事业编制的党委政府班子成员)。

(二)事业单位设置、职责任务、职位设置和人员配置

1、事业单位仍延用2002年的机构设置,为“三中心一站”。即农技信息中心、会计代理中心(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资产管理中心和计划生育服务站。

2、职责任务:以2002年机构编制的职责任务为基础。

①农技信息中心其职能不变;

②会计代理中心其职能不变;

③资产管理中心其职能不变;

④计划生育服务站职能不变。

3、职位设置和人员配置:职位设置和人员配置原则上维持现状,个别中层职位和市定相关政策不符的作适当调整,少数一般职位根据工作需要在单位内部调整。

(三)类别划分

按照市有关文件的统一规定,根据现由事业单位所承担的主要职能、市场化程度、经费来源,我镇的“三中心一站”事业单位其工作范畴主要是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以及为政府行使职责提供支持保障,对照类别划分标准,经过职责分解、经费分析,应划分为社会公益类的纯公益性事业单位。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具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7月20日—8月7日)。制定实施方案,组织集中动员,使全体事业人员提高认识、明确任务,以积极的姿态投入到工作中。事业人员要撰写近三年来的工作总结和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情况登记表》。

(二)公开述职,测评考核(8月8日—8月15日)。确定测评对象,明确测评内容和要求,严格按照述职、测评的步骤进行。

(三)综合评价,办理手续(8月16日— 8月31日)。镇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事业人员的现实表现和述职、测评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实事求是的评价,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定格,提出聘用、不聘用意见。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要对事业人员进行一次个别谈话,反馈民主测评情况,肯定成绩,指出存在问题,做好思想工作。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事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公布聘用结果。

四、相关政策和要求

①聘用合同期限,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接近退休年龄(10年内退休)的合同期限可签订至到达退休年月;

②签订合同时间统一从2007年9月1日始;

③合同文本统一使用《上虞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④聘用单位和岗位原则上按照2002年机构改革时确定的定编和岗位。对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对其单位及岗位作适当调整,但每个事业单位总编制数不得突破2002年机构改革时确定的定编数。

⑤编制在一个事业单位,但岗位不在该事业单位,可视作借用,借用人员统一到编制单位签订合同(即先聘后借);

⑥聘任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按照《上虞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办法》执行。

五、组织领导

事业单位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广大事业单位和职工的切身利益,各中心、站必须充分认识到这项改革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领导,圆满完成改革任务。

(一)建立领导小组。镇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的领

导下开展工作,由闻桂珍、范国海任组长,糜大雄任副组长,姚国潮、陈银浩、谢江军、马利青、周友泉、徐孝根、黄坚平等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组织办内,办公室主任由糜大雄兼任。

(二)明确工作职责。在镇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镇“三中心一站”要遵循“用人单位为主、主管部门为主”的原则,主动配合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中心、站领导要首先负起责任,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协助做好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

(三)严肃改革纪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从服从大局和镇党委政府统一安排的角度出发切实配合做好这次机构改革工作;对自己三年来的工作要认真总结,实事求是的评介自己;单位同事之间要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充分发扬民主和团结互助的精神。对违法违纪行为,镇纪委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切实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

附:驿亭镇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实施计划

 

 

 

中共驿亭镇委员会

             驿亭镇人民政府

二OO七年七月二十日

抄送:市编委、市人事局                                      


附件下载:驿亭镇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实施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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