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激励发展工业经济的若干政策意见
各村、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发展我镇工业经济,再上新的台阶,依据市委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等若干政策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2007年激励政策。
一、培育大企业加快发展中小企业。实行销售台阶奖励(以实际帐面为准)。以企业上年销售收入为基础,销售收入首次跨入一个台阶,即销售达五千万元以上、1亿元以上,分别一次性奖励企业业主人民币5000元、10000元。
二、实行税收贡献激励。当年实现国地两税入库额100~300万元奖人民币5000元, 300~500万元(含300万元)奖人民币8000元,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奖人民币10000元。
三、奖励生产性(技改)投入。对当年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按项目直接投资额计)进行奖励,500~1000万元(含500万元)奖人民币3000元,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奖人民币5000元,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奖人民币10000元。
四、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自营出口在200~300万美元奖人民币5000元,300~500万美元(含300万美元)奖人民币8000元,500万美元以上(含500万美元)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五、各村当年新办工业企业的(以工商注册为准),并实现当年有销售的,奖励村主要干部人民币1000元。
六、新办一家三产企业,且当年投资额在500-1000万元奖投资者人民币2万元,当年投资额在1000万以上(含1000万元)奖投资者人民币3万元。
七、鼓励企业争创名牌名品。被评为上虞市级高新技术产品奖励人民币2000元、绍兴市级奖励人民币5000元,对当年认定的省级高新技术产品、省级新产品奖励人民币8000元,绍兴市名牌奖励人民币10000元。同时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凡被评为上虞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奖人民币3000-10000元。
八、支持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和节能降耗,凡企业通过市级清洁生产审核的,奖人民币5000元,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率同比降5.5%以上的奖人民币5000元。
九、引进一家外资企业,合同外资150万美元以上且当年实到外资100万美元以上,奖项目引进人人民币10000元。当年实到外资超过100万美元的以每增加50万美元奖人民币5000元,最高奖额为30000元。
十、申报成功一只发明专利奖人民币1000元,其他专利每只奖人民币500元,每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元,被评为绍兴市级专利示范企业奖人民币3000元。
十一、本政策意见是从2007年元月起实施,原政策意见如遇本政策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政策意见为准。
中共驿亭镇委员会
驿亭镇人民政府
二00七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