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激励发展工业经济的若干政策意见
各村、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发展我镇工业经济,再上新的台阶,依据市委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等若干政策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2005年激励政策。
一、培育大企业加快发展中小企业。实行销售台阶奖励(以实际帐面为准)。以企业上年销售收入为基础,销售收入首次跨入一个台阶,即销售达1亿元以上、五千万元以上。分别一次性奖励企业业主10000元、5000元。
二、实行税收贡献激励。当年实现国地两税入库额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奖人民币10000元,300~500万元奖人民币8000元。100~300万元奖人民币5000元。
三、奖励生产性(技改)投入。对投资额在500万元(按项目直接投资额计)进行奖励。500万~1000万元奖5000元,1000万以上(含1000万)奖人民币10000元。
四、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自营出口在500万美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0元,300~500万美元奖人民币8000元,200~300万美元奖人民币5000元。
五、支持标准厂房建设。经市政府挂牌出让的土地建设的标准厂房,建成后符合行业规划容积率要求,出租或出让率在80%以上,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项目,我们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元对投资者进行奖励。
六、各村当年新办1家(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上工业企业,并实现当年有销售的,奖励村主要干部1000元。
七、引进一家三产企业,且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奖项目引进中介人人民币20000元。
八、鼓励企业争创名牌名品。被评为绍兴市名牌奖励人民币10000元。对当年认定的省级高新技术产品、省级新产品奖励8000元,绍兴市级5000元,上虞市级高新技术产品2000元。
九、支持优化管理,工业企业通过SA8000、ISO14000认证的企业进行奖励,奖励人民币3000元。
十、引进一家外资企业,合同外资150万美元且实到外资100万美元,奖项目引进人人民币10000元,以上项目根据规模大小,党委、政府酌情给予重奖,最高不超过30000元。
十一、申报成功一只技术专利奖人民币1000元,其他专利每只奖人民币500元,每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0元,被评为绍兴市级专利示范企业奖人民币2000元。
十二、本政策意见是从2006年元月起实施,原政策意见如遇本政策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政策意见为准。
中共驿亭镇委员会
驿亭镇人民政府
二00六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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