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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开展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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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绍兴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工作的通知》(绍公网传[2008]503号)精神,进一步加大我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力度,防范和打击学校及周边各类犯罪活动,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打黑除恶百日破案攻坚战专项行动及我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实际情况,决定于2008年11月1日开始,组织为期两个月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平安上虞”、构建和谐社会,广泛发动,深入排查,严厉打击,切实整改,扎实开展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学校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努力创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学校周边治安环境。

    二、工作步骤

    1、准备发动阶段(11月上旬)

    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动员发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要主动党委、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联系,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舍安全、安全工作制度、安全责任落实和教育从业人员情况等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发现存在隐患,找准存在问题,确定本辖区的整治重点,为专项整治行动作好准备。

    2、集中整治阶段(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

各派出所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日常工作,加大力度,坚决打击直接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有效扫除校园周边各类社会丑恶现象。刑侦、治安等部门要力争破获一批针对师生的抢劫、敲诈、盗窃等违法犯罪案件,打掉一批侵扰学校、学生的流氓恶势力违法犯罪团伙。消防大队要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监管,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彻底消除火险隐患。交警大队要强化校园周边的交通安全管理,坚决取缔一批非法经营车辆,保持校园周边良好的交通秩序。

    3、总结巩固阶段(12月下旬)

全局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总结完善,全面剖析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时落实相应措施,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努力为落实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长效管理机制打下基础。各派出所、刑侦、交警、消防、网监等要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于12月30日前报整治办公室(治安大队)。

    三、工作任务

    1、要开展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及周边治安(消防)大检查。各派出所、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学校及周边要全方位、多层次地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加强对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教学楼、实验室等重点部位的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及周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和责任是否落实、措施是否到位、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2、要强化校园安全法制宣传教育。要进一步抓好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要完善并落实定期联系学校、联系师生的工作制度,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校园及周边治安问题问题。要强化师生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守法自律意识,有效预防违违法法违纪行为。

    3、要严厉打击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犯罪行为。刑侦、治安等部门要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组织专门力量集中侦破一批近年来盗窃、敲诈、抢夺学校及师生财物、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依法严惩侵扰学校、师生的黑恶势力,坚决铲除校园及周边场所存在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对现行侵害师生、破坏校园治安秩序的刑事、治安案件,要及时接警、快速出警,依法从快从重打击,切实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

    4、要清理整顿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及周边的治安乱点。各派出所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管理,积极会同教育、工商、卫生、文化、城建等部门,采取集中统一行动等方式,依法对校园周边的公共场所进行集中整治。对色情、迷信的图书报刊和音像制品摊点,要严加查处;对治安问题多发的歌舞厅、网吧、电子游戏室等违规经营的场所要不定期组织清查,及时依法查处。消防大队要认真排查校园及周边各类火灾隐患,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交警大队要切实加大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整治力度,对完善校园周边交通设施及标志提出合理化建议,努力防止和减少涉校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中小学和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市局成立以王建龙副局长为组长,治安、刑侦、交警、网监、消防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治安大队)。各派出所也要建立相应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本地实际认真制定整治工作计划,狠抓工作落实,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2、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各派出所要从实际出发,认真排查分析学校及周边的治安状况,根据各级各类学校的不同情况,抓住突出的治安问题和违法犯罪活动,明确整治工作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问题,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和影响校园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分子,加大对学校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力度,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

    3、落实措施,确保实效。各派出所要与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职能单位联系,积极探索、建立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优势,深化整治成果,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和“人防、物防、技防”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帮助学校制订各种事故预防和应急方案,提高学校的安全防范能力。

 

 

上虞市公安局

二OO八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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