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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单位:
现将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非血缘造血干细胞移植和采集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浙卫发〔2006〕22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下载:绍市卫发[2006]157号附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