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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协同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方案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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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电党〔2011〕13号

局属各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上级和我局2011年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下简称惩防体系)为重点,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保障企业科学发展,现就建立协同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 建立协同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的重要意义

2005年中央部署惩防体系建设以来,局党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的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秉承“干事、干净”廉洁理念,坚持“三严一常”根本措施,完善反腐倡廉各项规章制度,构建“三化三有”特色惩防体系,有力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十二五”期间,我局将全面加快坚强智能电网建设,深入推进“三集五大”体系建设。企业在面临着改革发展机遇和挑战的同时,也面临着风险和压力。保持和维护和谐稳定的发展局面,必须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治企,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管控力度。建立协同监督机制,是全面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企业风险管理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全方位监督的创新管理,是进一步推进惩防体系企业化、责任化、业务化和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建立协同监督机制,能够有效协调企业内部监督资源,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监督作用,实现监督效能最大化,促进惩防体系预防有方、监督有效、惩治有力,持续提高企业管理的效率效益,为企业发展创造和谐的内外部环境。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建立协同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对深入推进“两个转变”、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 建立协同监督机制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

建立协同监督机制的总体要求是:按照局党委加强“三个建设”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一强三优”现代供电企业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适应企业发展要求的协同监督机制,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完善“三化三有”特色惩防体系,做到发现问题在先,防范风险在前,及时整改落实,确保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建立协同监督机制的工作目标在全局各级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统一协调整合内部监督力量,强化职能部门监督作用,构建协调配合、信息互通、通力合作、监督到位的纵向贯通、横向协同、覆盖全面的协同监督机制,使监督成为企业管理的必要环节,保证局党委决策全面贯彻落实、企业运营依法合规、干部员工廉洁从业,为企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建立协同监督机制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协同监督领导机构,成立监督工作委员会。监督工作委员会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党委负责。监督工作委员会由局主要领导担任主任,纪委书记、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在纪检监察部门设立监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监督工作委员会按照《上虞市供电局协同监督工作规则》(见附件1)和《上虞市供电局监督工作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见附件2)开展工作,对全局协同监督工作负有组织领导职责。

建立纵向监督制约机制。落实《绍兴电力局协同监督工作规则》要求,强化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明确职能部门业务范围内的监督职责界面。职能部门按照《上虞市供电局协同监督主要事项》(见附件3)规定和监督工作委员会工作部署,创新监督方式,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相关业务领域的纵向监督、过程管控和检查考核,形成上下衔接、 纵向贯通的监督制约机制。

建立横向监督协调机制。在加强职能部门纵向监督的基础上,监督工作委员会定期召开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听取部门监督情况报告,提出工作要求,发现问题举一反三,整改问题以点带面,适时部署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通过加强横向监督协调和考核,促进职能部门监督职能互补、信息互通,形成左右协同、横向集约的监督协调机制。通过整合监督资源,优化监督资源配置,共同推进监督工作,提高整体监督效能。

建立协同监督责任考核机制。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严格落实协同监督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加强职能部门对下级单位和监督工作委员会对职能部门的监督考核,形成过程监控、结果考核的闭环管理。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改进和完善制度意见,对一意孤行、拒不纠正,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单位,严肃追究责任人的直接责任和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对因监督不力、发现问题不予及时处置,造成事态扩大和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职能部门的责任。

建立领导干部自我约束机制。认真贯彻省公司《关于加强公司系统各级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党纪国法、规章制度、廉政警示资料等。加强“四好”领导班子建设,严肃执行局领导班子运行机制和“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领导干部要积极端正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牢固树立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自觉接受组织和职工群众的监督。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利用职权和影响谋取私利。 

三、 以协同监督工作成效进一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建立协同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是事关企业健康和长远发展的重要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协同监督机制的作用,扎实推进“三化三有”特色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2008-2012年规划的工作任务。持续提升源头预防腐败的能力。结合国网公司“三集五大”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企业管控机制和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努力实现“预防有方”。完善拒腐防变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深化“干事、干净”廉洁文化建设。加强市局和各单位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建设。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经费要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建立廉政风险识别、评估、控制、报告、监督改进的常态管理机制,加强对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的在线监控。切实加强对权力规范运行的监督。全面落实干部员工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分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发挥协同监督机制作用,努力实现“监督有效”。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实施细则,促进科学民主决策。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履职用权的监督。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和效能监察工作,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执行的行为。

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和问题。坚决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结合协同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努力实现“惩治有力”。重点查处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及失职渎职、以权谋私、滥用职权、 铺张浪费等行为。坚持将案件查处与警示教育、制度建设、 风险防控相结合,发挥案件治本功能。

支部部门要高度重视协同监督机制建设工作,服从组织领导,严格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以推进科学的管控与惩防体系建设的新成效,为建设“一强三优”现代供电企业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2011年8月26日


附件下载:附2[1].上虞市供电局监督工作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doc
附件下载:附3[1].上虞市供电局协同监督主要事项.doc
附件下载:附1[1].上虞市供电局协同监督工作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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