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虞电办〔2011〕128号
绍兴电力局:
为贯彻落实省电力公司、市局开展准军事化管理工作的要求,借鉴军队管理经验,以严明纪律规范员工行为,以严整风纪培养员工习惯,提升局员工的精气神,增强职工队伍的战斗力和执行力,进一步提高企业精益化、规范化的管理水平,我局全面开展了生产系统准军事化管理工作,成立准军事化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制订实施计划,完善软硬件设施,编写准军事化管理制度并加以完善,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原则,各项工作开展有序。
一、制度建设
为确保生产系统准军事化管理的有效实施,我局编写了《关于成立局准军事化管理试点工作机构的通知》(虞电办[2011]31号)、《关于印发局调度系统准军事化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上虞市供电局调度系统准军事化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意见》、《关于下发变电运行准军事化管理细则的通知》、《上虞市供电局变电运行检修工区定置管理办法》、《上虞市供电局配网带电作业准军事化管理准则(试行)》、《上虞市供电局配网线路应急抢修准军事化管理准则(试行)》等管理制度,有效地促进了准军事化管理工作的推进,强化了生产系统现场标准化作业的制度保障。
二、实施过程
为快速、稳步推进我局生产系统准军事化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全局上下统一思想,团结协作,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倒排计划,有序开展准军事化管理工作。经过不断的整改、完善和提高,最终实现了生产一线的准军事化管理。我局准军事化管理领导小组按照绍兴电力局准军事化管理验收标准,对试点班组进行了观摩和考评,对准军事化管理理念融入生产系统现场标准化作业全过程进行了全面预验。
鉴于以上我局开展准军事化管理的实施情况,在组织保障、制度建设、贯彻执行等方面均已按照绍兴电力局准军事化管理的验收标准实施到位。为此,要求绍兴电力局组织相关专家对我局准军事化管理进行验收指导。
特此报告。
2011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