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上虞市粮食局关于继续组织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所属单位:
根据省、绍兴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事故防范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指示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前期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基础上,安排2个月时间,继续开展以“三查、四促、两保”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根据我局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中未检查到的企业实施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实施“回头看”。做到“三查”:进一步查安全生产认识是否到位、查安全生产隐患是否消除、查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四促”:进一步促进事故隐患的整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促进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范能力的提高、促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两保”:确保全年安全生产三个“零增长”目标的实现,确保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检查范围
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食品加工、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等行业的检查。
三、检查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2日前)
制订本系统实施方案。专题研究,明确内容;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二)企业自查阶段(8月12日至8月24日)
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投入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等。每一家企业都要认真填写“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情况表”(附件1),于8月24日前,报市局办公室。
(三)检查及督促阶段(8月25日至9月18日)
市局分组对所属单位实施检查。重点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及检查中发现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确认,填写“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整改确认情况表”(附件2)。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抓紧、抓实、抓好。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好自查。
(二)明确内容,分工负责。根据市委办[2011]145号通知要求,本系统的检查内容和责任科室为:1、交通运输。重点是生产经营单位出入场地的交通设施,责任科室为业务科;2、危化物品。重点是监控措施、电器防爆设施及双人双锁制度的落实情况,责任科室为行管科;3、粮食加工。重点是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执行食品卫生制度情况及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责任科室为行管科;4、建设工程。重点是施工单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情况,责任科室为业务科;5、学校、市场。幼儿园园舍、设施安全情况和食品卫生状况,市场消防安全、值班制度、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责任科室为办公室。
(三)深入检查,认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安全生产隐患严重,不能保证生产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停产停业整顿。
二0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