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上虞市粮食局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暨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所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的通知》,现就我局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平安上虞”建设和“抢抓新机遇、增创新优势、实现新发展”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贯彻落实上级一系列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精神为主线,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和加强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继续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并趋于明显好转,确保“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严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强基固本的重要举措纳入本企业发展战略,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术装备、教育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强化企业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第一责任者的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要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提升技术和装备水平,改善安全条件,加强安全培训,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班组、每个岗位、每位员工。
(二)规范市粮食局监管责任的落实。市局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加强经济社会管理、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一把手安全生产负责制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指导职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三)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追究。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体系,严格目标管理考核和结果运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约谈、通报和考核奖惩制度。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从严查处事故,严肃追究责任。对瞒报、谎报、漏报事故等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三、深化专项整治,狠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一)强化事故隐患源头治理。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和行业安全准入制度,不具备安全条件不准投入生产和建设。
(二)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以道路交通、消防、建设工程、学校安全、出租房、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密切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三)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要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监管和企业日常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企业要自觉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完善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建立跟踪督促整改制度,对重大隐患实行分级挂牌督办,严格落实“一源一点一牌”制度,切实做到预案、整改措施、责任、资金和时限“五到位”。
四、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基层安全基础
(一)大力开展创建“安全班组”活动。按照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原则,大力开展创建“安全班组”活动,充分发挥班组在安全生产中的基础作用,不断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各单位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提高职工安全素质,促进班组管理规范化、现场管理制度化,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二)加强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认真落实《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2011]1号)文件,实施和推进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开展企业安全诚信评价和安全考评,重视结果运用,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一年内取消评优评先、申报名牌产品和著名(知名)商标、创建文明单位等各类荣誉的资格,并对其主要负责人参加各类评先评优以及劳模评选等进行一票否决。
(三)加大安全培训教育力度。大力开展职业安全教育培训、岗前培训、全员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继续抓好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特别要注重对企业班组长及外来务工人员安全知识技能的培训。加强对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四)强化安全宣传引导。深入开展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第十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安全发展理念、安全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进企业,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局面。
(五)切实加大安全投入。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力度,保障安全生产装备设施配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完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投资预算制度,保障企业安全经费投入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