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谢镇政 [2013] 45 号
关于公布谢塘镇村级河道“河长”名单的通知
各村(居):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清水工程建设,促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提升。建立村级全覆盖的河道“河长”管理网络,实行严格的监督考核,合力开展水环境治理,提升水环境综合治理成效和工作水平,切实改善河道水质及周边生态环境,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根据市委办〔2013〕125号《关于实施“河长”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行政村村域范围内河道“河长”由各村联村干部担任, “河长”主要职责 :(1)督促落实河道长效保洁等机制,定期不定期对负责的河道保洁等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及时督促落实上级检查及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整改。(2)指导所负责的河道开展河道整治、河道保洁等。(3)协调解决所负责的河道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镇河道保洁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河长制”定期通报、年度考核制度。对“河长制”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村及 “河长”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村及“河长”,实行行政约谈、通报批评等措施。
附:谢塘镇各村级河道“河长”名单
谢塘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下载:45号附件.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