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虞政办发〔2013〕28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和单位:
现将《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目前已进入麻疹、流行性出血热、流感、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的高发季节,我市也出现了一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为进一步加强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控制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增强防控意识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秋冬季传染病特别是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落实防控措施,及时掌握辖区内传染病疫情状况,督促检查传染病各项防控举措落到实处。
二、强化部门职责,坚持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1.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健全传染病监测网络,规范疫情监测工作,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督查和指导,进一步规范预检分诊和消毒隔离,严防医院内交叉感染。继续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诊疗技术培训,提高医疗机构救治重症病患的能力。
2.工商部门要加大对上市禽类商品的监管力度,严把准入关卡,严厉查处非法交易染疫禽类、病死禽类和未检疫禽类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启活禽交易市场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3〕113号)精神,督促农贸市场严格落实活禽准入、每日实施消毒、无害化处理活禽废弃物;严格执行每月不少于3日的休市制度,休市期间对市场内的活禽进行清场,并全面彻底清洗、消毒;一旦发现异常,第一时间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上报和妥善处理相关情况。
3.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食品尤其是农村集体用餐的卫生监管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餐饮业、集体食堂的卫生监管检查,重点加强托幼机构、中小学及人群聚集场所的卫生监管,防止因食品污染导致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发生。
4.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以秋季呼吸道传染病为重点的防控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加强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健全在校(园)儿童传染病晨检、病假追踪、传染病报告、清洗消毒和食品、饮水卫生检查等管理登记制度。
5.农业部门要加强动物中人畜共患传染病的疫情监测,进一步规范动物疫情报告制度。
6.林业部门要加强对各类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的检查,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捕捉、运输和贩卖野生动物的违法活动。
7.城管执法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坚决取缔马路市场活禽交易,禁止居民区域的家禽养殖行为。
三、广泛开展宣传,科学引导社会舆论
新闻媒体要全面科学地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指导公众在理性认识传染病的基础上,有效提高公众的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实现群防群控。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准确、客观地发布疫情信息和政府采取的防控措施,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及时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引导广大群众正确理解、积极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