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虞政发〔2013〕7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和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意见》(浙政发〔2012〕100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绍政办发〔2013〕40号)要求,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直各部门和单位对
附件:停止执行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上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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