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镇机关各线办(中心、站):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为加强机关干部的培养使用,选优配强机关中层干部队伍,促进机关各项工作的有序运作,经镇党委研究,拟选拔任用部分中层干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原则
根据《上虞区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区委办〔2013〕101号)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和正确的用人导向,进一步发扬民主,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增强机关中层干部队伍活力,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选拔任用的职位。
新提拔任用中层副职2名:为镇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1名,镇建设发展办副主任1名。
三、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敬业精神、工作实绩、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基本条件。同时,新提拔任用的中层干部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提任中层副职的,应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提任中层正职的,应任中层副职满两年。尚在试用期的不得提任。
3、在规定任职资格年限内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5、男50周岁、女47周岁以下的。
选拔任用中层干部时,工龄、年龄、任职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止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公布之日。
四、 选拔范围
符合任职条件的镇机关干部职工,新录用公务员需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
五、 选拔程序
这次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按照直接选拔的程序进行:
1、制定方案(1月27日前)。党委确定拟选拔的职位、选拔范围、资格条件、工作程序、时间安排等总体工作方案,报区委组织部审核。
2、公开报名(2月10日)。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报名,原则上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填写《小越镇机关中层职位选拔报名表》。镇党委对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民主推荐。(2月14日前)。召开镇机关干部会议,采用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两种方法相结合,会议投票推荐参加人员为镇机关干部职工,个别谈话推荐参加人员一般为镇机关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党委根据得票多少,综合考虑人选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4、组织考察(2月20日前)。考察时实行考察预告制度,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5、酝酿。在考察前,讨论决定或决定呈报前,由镇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充分酝酿。
6、讨论决定(2月25日前)。根据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情况,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7、公示任命。讨论决定后实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命手续。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镇该项工作的领导,成立镇中层干部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由陈建华同志任组长,崔伟灿、王小海同志任副组长,其他镇班子成员为成员。同时成立镇中层干部选拔工作考察小组,由王小海同志任组长,冯伯均、郑天雄、郑 飚、陈玉江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考察工作。
中共小越镇委员会
2014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