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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越镇“河长制”管理实施办法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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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水环境保护和治理责任,全面改善水环境,根据区委办 [2014]2关于印发上虞区“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范围内全面建立“河长制”。特制定实施办法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全镇区域范围内河道实现“河长制”全覆盖。通过实施“河长制”,将河道管理责任落实到“河长”,实行严格的监督考核,合力开展水环境治理,提升水环境综合治理成效和工作水平,切实改善河道水质及周边生态环境,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二、职责分工

()组织协调机构

“河长制”实施工作由镇“河长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河道长效保洁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推进。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农业副镇长、城建副镇长、工业副镇长为副组长,农技信息中心、建设发展办、资产管理中心、财政所、宣传线、派出所、国土资源所、中心卫生院、工商所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技信息中心,由农业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拟订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监督各项任务的落实、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定期公布考核结果。

 ()河长的设置及职责

1.河长的设置。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一河一长” 原则和河道的性质分别确定省级(小越)(小越)、镇级、村级河长。镇党委书记担任辖区内河道的“总河长”;镇长担任辖区内河道的“副总河长”

省级(小越)(小越)、镇级河道由班子成员担任“河长”和“副河长”;河道所经行政村为责任单位。

村级河道由村主职干部担任“河长”;驻村指导员为“专职协管员”;镇班子成员担任联系片内河道的“片河长”(上虞区小越镇河道河长责任分工表见附件)

镇政府将在河段合适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名单职责、整治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2.河长的职责。各级河长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包干河道水质和污染源现状调查、制订水环境治理实施方案、推动落实重点工程项目、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做好督促检查,确保完成水环境治理的目标任务。

“总河长”、“副总河长”为辖区内河道管理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河道的水环境治理工作负领导责任;“片河长” 对片区内河道的水环境治理工作负具体责任。

“总河长”、“副总河长”、“片河长”具体承担包干河道以下职责:

1、组织开展河道(段)日常管理工作“总河长”“副总河长”定期研究和听取河长制工作汇报每季不少1次;“片河长”布置、安排、督查河道保洁、河道整治工作,每半年不少1次。

2、了解掌握河道水环境基本情况,形成“一河一档”;

3、组织实施水环境治理工作方案,形成“一河一策”;

4、组织定期不定期对河道的保洁、涉河违章、违法排污等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总河长”、“副总河长””定期、不定期检查每季不少1次;“片河长”每月不少于1次。

5、河道治理工作的宣传、指导、协调、监督和问题整改;

6、推进河道保洁和整治;

7、推进河道截污纳管、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水环境治理工作。

村级“河长”为村级河道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承担包干河道以下职责:

1、全面负责落实河道长效保洁等机制;

2经常开展河道保洁、河道治理、涉河违章、违法排污等实地检查工作村级“河长”定期、不定期检查每星期不少于1

3、及时落实上级检查及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整改;

4、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反映;

5、做好存在问题处理的跟踪与落实工作;

6、做好群众保护河道等宣传教育工作。

“专职协管员”协助村级“河长”开展河道整治、河道保洁、河道水环境治理等工作,“专职协管员”定期、不定期检查每2星期不少于1次。

 ()“河长制”成员单位职责

“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河长制”实施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开展辖区内河道水质和污染源现状调查制订水环境治理实施方案,做好督促检查,确保完成水环境治理的目标任务。

镇农技信息中心负责指导、监督实施万里清水河道建设、河道整治和保洁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和其他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加强畜禽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指导、监督生态公益林保护和管理,水土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设、河道沿岸的绿化造林和湿地修复工作,指导、监督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配合区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涉河违规行为、违规渔业行为,配合做好监控点位的确定。

镇建设发展办负责指导、监督美丽乡村建设和“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建设,指导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城区范围内的水域环境治理工作和城镇生活污水、垃圾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监管。

镇资产管理中心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组织水污染防治规划(方案)的实施、工业污染源监管,牵头组织推进级重点项目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倒逼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负责健全落后生产能力退出机制,加强落后产能、落后工艺、落后装备的淘汰改造,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绿色企业创建

宣传线负责组织开展“河长制”主题的宣传报道活动,宣传我水环境保洁和治理工作成效。

财政负责河道水环境治理的资金支持和管理,协调落实“河长制”相关资金政策,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派出所负责指导、加强涉嫌环境犯罪行为的打击。

国土资源负责指导各做好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

中心卫生负责指导、监督农村卫生改厕和饮用水卫生监测。

工商负责指导、监督查处和规范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负责做好浙东引水河(小越段)河长制管理级责任部门对接工作

镇属有关部门、各办线行政村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河长制”实施工作。

三、考核管理

村域河道“河长制”的检查、监督、考核工作,由“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时间从20141月开始,考核时间与河道长效保洁考核同步,考核内容包括:河道整治和河长工作情况两项内容。考核以百分制计分。其中河道整治70分;河长工作情况 30分。

河道整治主要考核内容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河道保洁、清除物处置群众信访等。具体根据《2014年小越镇村级河道长效保洁实施意见》的考核结果以折分计入。

河长工作情况主要考核内容为:河长职责完成情况等。具体采取查看会议记录和台账资料的形式进行考

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对年度考核中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河长”给予奖励;对季度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的“河长”,进行通报批评;连续季度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的,镇纪委进行约谈。年度考核不合格“河长”,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附件:上虞区小越镇河道河长责任分工表


附件下载:上虞区小越镇河道河长责任分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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