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实施民生工程,加快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步伐,有效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现就加快全市污水管网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关于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统一、超前规划与分步建设相一致、积极作为与量力而行相协调、统筹安排与分级落实相衔接、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加快城区及部分乡镇(街道)污水管网建设,强化环境保护的基础设施支撑,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建设,到2010年底,初步建成全市乡镇(街道)污水收集网络框架,乡镇(街道)工业功能区污水收集率达到70%,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
三、建设内容和时序
全市污水管网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完成城南泵站和城南、城北污水管网建设;实施连接小越、驿亭、谢塘、曹娥、东关、道墟、崧厦、沥海、梁湖的污水管网及泵站建设,主要针对镇域范围内工业功能区的工业废水和集镇建成区的生活污水,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排污泵站设置和排污管网的铺设。
按照“属地管理、稳步推开”的原则,全市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内的主管网部分由市水务集团负责建设,新建泵站及以下的支管网部分由所在乡镇(街道)、“两区”负责建设;城区范围内(除经济开发区规划区外)的管网及泵站由水务集团负责建设;在建工程继续由建设局负责建设。按照“谁拆迁、谁安置、谁建设”的原则,对市级工业安置区污水管网及泵站,由原业主单位负责建设。西南泵站为跨区域污水收集泵站,由水务集团负责建设,并承担30%建设资金,其余由经济开发区承担40%,曹娥街道、东关街道各承担15%。杭州湾工业园区经十三路泵站扩容改造项目,由水务集团负责建设,建设资金由园区管委会承担。所有污水管线及泵站建设涉及的政策处理工作,由所在乡镇(街道)及“两区”负责,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有关部门、乡镇(街道)要区分轻重缓急,细排工作计划,明确建设时序,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及早规划一批,抓紧启动一批,充分储备一批。(项目计划安排详见附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办分管领导、水务集团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农办、发改、规划、财政、国土、建设、交通、环保、“两区”和有关乡镇(街道)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污水管网建设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其办公室设在水务集团。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齐抓共管,水务集团要切实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做好项目的汇总、整合工作,加强对工程建设的指导和督促;市发改局要做好项目申报的指导工作,争取列入上级有关项目计划;市规划局要抓好项目建设的规划指导与衔接工作;市财政局要做好项目建设的资金保障工作;市国土局要加强项目建设的用地保障;市建设局、交通局、“两区”和有关乡镇(街道)要按照各自职责,对照项目计划,按时保质完成相应的建设任务。有关乡镇(街道)要把这一民生工程放到重要位置,提上议事日程,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大工作力度,有序组织推进。
2、拓宽渠道,加大投入。四个市级中心镇的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补助政策,参照《上虞市中心镇扩权强镇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市委办[2008]40号)文件执行,市财政“以奖代补”比例为50%;其他乡镇(街道)的项目建设,参照《上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乡镇工业功能区建设水平的指导意见》(虞政发[2008]11号)文件执行,列入乡镇工业功能区配套设施项目补助政策,即市财政按当年实际投入额财务发生数的30%进行补助。对污水管网的前期规划费用列入市财政生态建设专项资金。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要因地制宜、创新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快项目建设进程。
3、加强监督,严格考核。市政府将污水管网建设工作纳入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年度生态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对项目投入大、建设进度快、任务完成出色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要加强工程项目监管,建设单位要严把建设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和廉洁关,确保这项实事工程保质按时顺利推进。要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市污水管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建设情况定期进行督查通报,各建设单位要定期以书面形式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进度情况。
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下载:虞政办发〔2008〕206号附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