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九月五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高保洁质量,理顺监管体制,创新管理模式,打造靓丽市容,现就进一步完善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照“城市环境整洁,打造品质之城”要求,全面提升我市城区市容环境卫生质量,逐步构建起一个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建设局全面负责、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社区配合落实的新型城区环境卫生管理体制,不断改善和提高城市居民生活环境质量。
二、健全环卫日常监管机制。成立“市容环卫监察分队”。市容环卫监察分队实行“双重”管理,业务上由市城管行政执法局领导,日常管理由市建设局负责。同时建立一支巡查队伍,落实一支清运队伍,设立一部热线电话。加强装璜垃圾、建筑渣土的运输、处置管理,加强对居民住宅装修渣土的管理,并做好委托代运和零星装修渣土的中转工作。负责对“门前三包”执行情况、垃圾乱倒乱扔、拒交环卫有偿服务费等有碍市容卫生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三、创新环卫管理体制模式。实施社区单位动态性补助考核,进一步明确职责,由市建设局牵头,对城区各社区、城中村、相关单位(农批市场)环卫保洁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参照市对农村生活垃圾考核标准,按月、季、年度进行考核补助,考核结果每月、季在《上虞日报》、电视台等媒体上公布。市财政落实专项考核资金(每年约280万元),以奖代补的形式补助,每年补助二次。年底按得分高低排序,分类进行奖励,形成“你追我赶”的良性互动局面。
四、加大投入转变作业方式。一是加大设备投入,已经具备加大城市道路机械化作业投入的条件,每年购买一辆清扫车、一辆冲洗车、一辆吸粪车、二辆3吨中型垃圾收集车、二辆基建垃圾清运车,通过二到三年的投入,使城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0%;二是深化内部管理。按照“运作市场化、作业精细化、管理长效化”的要求,切实加快环卫作业市场化步伐,着力推行环卫服务政府采购,通过公开招投标,择优选择有实力的企业承担道路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工作,明确相应责任义务,不断降低运营成本。三是加快设施建设。规划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宗旨,高起点规划、高标准配置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结合新区开发、“城中村”改造,加强对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等大型环卫设施的规划布点,做到总体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先进;建设局要按规划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设施建设进度,逐步实现环卫事业的现代化。
五、健全政策法规支撑体系。坚持以专项规划为龙头,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前瞻性,加强对政策法规的研究和细化完善工作,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新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适合我市市情的城区环境管理机制和制度,努力健全我市城市管理政策法规体系,推动城乡环境依法管理、规范管理。
六、完善权责一致的管理体制。按照“市抓主、街道抓次;市统筹、街道实施”的总体要求,推动城区环境管理方法手段的改革创新和管理责任的有效落实。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和“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