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和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上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计分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三月一日
上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计分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的招标投标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合理降低工程造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计分提出如下意见:
一、凡2004年3月1日起在市招标投标中心进行的建筑、市政、园林绿化等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评标活动适用本意见。
二、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的技术标和商务标构成比例原则规定如下:
1、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下的项目,100%商务标;
2、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技术标分值占20%-30%;
3、桥梁、隧道等技术含量较高的工程不论大小都应设技术标。
技术标和商务标的具体构成经市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审核后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三、技术标主要对投标人的业绩和资信、项目经理业绩、技术方案、施工平面布置、工程质量、施工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市场行为等指标进行综合评议。具体按以下规则确定(以满分100分计算):
(一) 投标人的业绩和资信、项目经理的业绩(20分)
1、企业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最低要求的得1.5分,高于最低要求的统一加0.5分;
2、近三年来,施工过5只及以上工程的得2.5分,不足5只的按同比例得分;施工过3只及以上同类工程的得1.5分,不足3只的按同比例得分;
3、获得上年度上虞市级及以上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的得1分,上年度资信等级AAA级得1分,AA级的得0.5分;
4、项目经理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最低要求的得3分,高于最低要求的统一加1分;
5、项目经理近三年来施工过4只及以上工程的得4分,不足4只的按同比例得分;施工过2只及以上同类工程的得4分,不足2只的按同比例得分。
提供的施工业绩和同类工程的证明材料须经行业主管部门或质监部门核准(附带原件),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视作无效标。
(二)、施工组织设计(80分)
1、技术方案(14分)
有针对性,施工部署科学合理,施工工序衔接畅通的得14分。
2、施工平面布置图(9分)
布置科学,材料堆放整齐,临时设施符合规定的得9分。
3、工程质量及保证措施(16分)
(1)承诺招标文件质量标准的得8分,较标准提高的加2分;
(2)有保证措施、质量履约担保的得6分。
4、施工工期及保证措施(11分)
(1)承诺招标文件规定工期要求的得4分,较要求提前,并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明确技术措施确保质量安全的加1分;
(2)有保证措施、工期履约担保的得6分。
5、施工能力(18分)
(1)技术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符合要求的得8分;
(2)机械装备符合要求的得5分;
(3)财务保证符合要求的得5分。
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12分)
(1)安全生产采取有效措施的得4分;
(2)文明施工采取有效措施的得4分;
(3)环境保护采取有效措施的得4分。
四、商务标评标原则上采用透明标底费率评标法、无标底评标法、合理低标法。一些情况较为特殊的工程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由招标人提出经市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市招标投标中心共同审核认可,可采用其它评标办法。招标人对评标办法的选择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一)透明标底费率评标法(满分100分)
1、编制标底。由中介机构编制标底,经市国家建设项目专业审计分局确认并经招标答疑无异议后确定。
2、确定让利范围。建筑工程让利范围原则为11%-19%,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让利范围原则为14%-22%,交通、水利工程原则上参照市政、园林绿化工程的让利范围,但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人在让利范围外报价的,其标书视作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评标程序。
3、确定基准价。在让利范围内,由招标单位代表在开标前抽出一个下浮值,先抽整数,后抽小数(如抽中让利范围上限、不抽小数),两者相加的百分比即为浮动率f,标底价×(1-f)即为基准价。
4、计算得分。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为满分,高于基准价每一个百分点扣4分;低于基准价每一个百分点扣2分(有技术标的则为,高于基准价每一个百分点扣6分;低于基准价每一个百分点扣4分);不满整数时用插入法计算。以此求得各投标人商务标得分,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无标底评标法(满分100分)
1、先由评标小组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分析,审查报价有无异常情况。无异常报价的,应比较最低报价与次低报价,最低报价超过次低报价10%及以上的,其商务标分值为10分(确定基准价时,不包含该报价);经审查,存在异常情况的报价,其商务标界定为废标。
2、确定基准价f1。在有效投标报价内,去掉投标企业数中最高报价,在其他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四个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出基准价f1。
3、确定基准价f2。在有效投标报价内,去掉投标企业数中最低报价及次低报价,在其他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三个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出基准价f2。
4、确定综合基准价。将基准价f1与基准价f2加权平均得出综合基准价,基准价f1加权值由业主在40%、50%、60%三值中抽取。
5、计算得分。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于综合基准价为满分,高于综合基准价每一个百分点扣4分;低于综合基准价每一个百分点扣2分(有技术标的则为,高于综合基准价每一个百分点扣6分;低于综合基准价每一个百分点扣4分)。不满整数时用插入法计算,以此求得各投标人商务标得分,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 合理低标法
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可采用合理低标法。
1、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并经评审的投标报价最低的,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投标价低于投标人成本的除外。
2、若计算商务标分数的,合理低价者为满分,其他报价与之相比较,每提高一个百分点扣5分,低于该报价的得10分,不满整数的用插入法计算 。
五、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综合评议,得分最高者,经公示后,无异议的即为中标单位。最高得分若有两个及以上相同分值,报价低者为中标单位;若分值相同,报价又相同,则抽签决定中标单位。
六、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省、绍兴市管辖的专业工程项目,参照本意见执行;国家、省、绍兴市另有规定的,经市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市招标投标中心审核备案后,从其规定。
七、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下或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可参照本意见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