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根据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对《上虞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行政许可(审批)等管理职能、提高办事效能的通知》(虞环[2009]10号)文件进行修改调整,请按调整后的通知执行,原虞环[2009]10号文件及原虞环[2005]35号文件《关于印发上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法配套制度(试行)的通知》中的《上虞市环境保护局统一受理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制度(试行)》停止执行。
附件:上虞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行政许可(审批)等管理职能、提高办事效能的通知
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下载:上虞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行政许可(审批)等管理职能、提高办事效能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