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虞政办发〔2014〕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入冬以来,重大火灾事故时有发生,消防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一、明确职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精神,各行业部门按照“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管安全”的要求,将消防安全纳入各部门节前工作整体部署,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和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维保,加强节日值班和防火检查巡查;发动工厂、企业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排查消除隐患,乡镇街道、村庄社区要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加强对小单位、小场所的消防管理,组织群众清理居民楼院、楼梯走道、屋顶阳台可燃物。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高铁新城管委会负责督促本单位辖区内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填写附件1),对自查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汇总(附件3),并对这些单位自查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检查(附件2),同时对工作开展情况登记造册。
安监局负责园区外危化品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民政局负责各类社会养老和救助机构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交通建设工程、客运车站、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商贸国资总公司、供销总社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旅游局负责星级饭店、旅行社及旅游景区等单位;教体局负责学校安全、校车安全、校外办学、学校建设工程和培训机构等单位;文广局负责影剧院、网吧、文化娱乐场所、印刷企业等单位;卫生局负责各医院;民宗局负责庙宇等宗教场所;工商局负责全区市场;建设局负责所属建设工程、城镇燃气、市政基础设施、公房等;建管局负责所辖建筑工地;水务集团负责全区消火栓检查;消防大队负责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各单位要督促所负责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填写附件1),对自查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汇总(附件3),并对这些单位自查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检查(附件2),同时对工作开展情况登记造册。
二、加大力度。按照今冬明春“清剿火患”战役的部署,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把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之前。要紧盯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交通枢纽、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单位,紧盯春节、元宵节和“两会”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检查,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要集中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以及人流、物流仓储、商贸市场、“三合一”场所集中的区域进行排查评估,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要及时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整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用足法律手段,该处罚的必须处罚,该关停的必须关停,该查封的必须查封,该拘留的必须拘留,始终保持高压执法态势。
三、落实责任。要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要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凡工作部署不严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的要立即纠正完善;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严格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落实执法责任,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区政府将组织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的要坚决追责。
四、强化宣传。宣传部门要协调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等单位高频次、全天候地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常识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发动社会单位、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在春节前组织开展灭火和逃生自救演练;针对季节性火灾特点,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单位和个人加强消防安全防范;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剖析典型火灾案例,形成全社会关注、参与隐患整治的强大声势。
附件:1.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登记表
2.消防安全检查登记表
3.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总表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