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全市各建筑业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全过程创优管理,促进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和工程质量创优管理的一致性和互动性,根据《浙江省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和《绍兴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上虞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上虞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安全文明标化工地 评审 通知
抄 报:绍兴市建筑业管理局、质安总站,上虞市安监局
上虞市建筑业管理局办公室 2008年6月26日印发
附件下载:上虞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