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农村沼气生产安全工作是关系到我市农村能源发展的的一件大事,随着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沼气工程与百万农户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深入开展,各乡镇、街道应充分认识沼气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与必要性,针对我市目前沼气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强化安全生产的意识与责任性。现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沼气生产必须持证上岗。根据浙江省沼气利用促进办法规定,从事沼气生产的单位必须具有专业资质,施工人员必须取得农业部、劳动部联合认定的沼气生产工资格。凡纳入农村能源管理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沼气工程与百万农户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
二、加强安全监督。春节将至,各乡镇、街道必须对已建成的沼气池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有安全警示标志;沼气用户的管路、灶具是否存在漏气现象、用户使用操作是否正确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同时加强对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督,一旦出现安全事故苗头,应立即责令其停止使用或施工,并及时与市农村能源指导站联系,在技术员的指导下进行整改。
三、加强质量监督。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图施工,工程结束后,市农村能源指导站应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凡达不到沼气池使用标准的应重新修建,待质量达到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加大宣传力度。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常抓不懈,安全工作要警钟长鸣,要求工程业主人人讲安全,户户保平安。
五、建立事故报告制度。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沼气管理、使用中的伤亡事故,在及时调查和处理善后工作的同时,及时将情况上报。
上虞市农林渔牧局
二〇〇九年一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