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中共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委员会文件
东街委〔2014〕28号
中共东关街道委员会 东关街道办事处
关于下发2014年度街道机关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
考核办法的通知
街道全体机关干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和街道三届四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改革推进年”、“城乡建设年”、“作风提升年”活动,切实增强街道机关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实现干部工作提档、作风提优、形象提升,经街道党委、办事处研究,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街道机关全体在编在岗的行政事业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党政中心工作、办线业务工作、联村工作、作风建设等四方面内容。
(一)党政中心工作
1.服从街道党委、办事处和牵头领导及相关负责人的统一领导和安排,统筹兼顾,积极主动,相互配合,做到不推诿,不畏难。
2.及时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和街道党委、办事处下达的各项全局性、突击性、阶段性中心工作任务。
(二)办线业务工作
1.服从街道党委、办事处和分管领导及办线负责人的领导分派,工作积极主动、责任性强。
2.能及时、全面完成上级布置的线上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明确的工作任务。
3.认真做好本职业务范围内的群众信访工作。
(三)联村工作
1.实施驻村联户制度。每周到联系村(社区)工作不少于3次,完善“周三驻村服务日”制度,每周三除值班人员外,均应到联系村(社区)工作。做好走访联系群众工作,机关干部要走遍联系村(网格)所有住户,全方位了解基层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和各种利益诉求,及时掌握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积极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认真填写 “村情手册” ,切实掌握行政村的基本情况;认真填写“户情手册”,记载联系村(社区)住户地理位置、基本信息、生产生活情况和群众反映诉求;认真填写“民情报告单”,及时向党委、办事处反映群众难以解决的民生诉求。认真撰写“民情日记”(网上),每周不少于2篇;重要民情信息即时即报,每周不少于1篇;在民情通微博上发布微博,每周不少于3条;星期三日记(网下)每周不少于1篇。严格执行值班住夜制度,每名机关干部每周保证在街道住夜1晚。
2.做到“五必到”。即:村(社区)召开两委会、党员会、村民(社员)代表会议必到;村(社区)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必到;布置街道党委、办事处的重要工作必到;村(社区)进行招投标、承发包等重要经济活动必到;村(社区)干部解决重大问题必到。
3.执行“四不准、四汇报”制度。即:下村(社区)工作不准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向村(社区)集体借款,不准搞请客送礼,不准参加任何有损于干部形象的活动;所联村(社区)重大事情必须立即汇报,干部的思想状况必须经常汇报,完成任务情况必须及时汇报,苗头性、预警性问题必须提前汇报。
4.认真做好联系村(社区)的群众信访工作。
(四)作风建设
1.自觉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机关干部学习计划要求组织专题学习、专题讨论。扎实开展“两问一送、走亲连心”活动,问需于民办实事,问计于企解难题,结对帮困送温暖。结合驻村联户住夜,做到“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聚焦“四风”抓整改,狠抓“六项集中行动”和“8+2专项整治”,切实提升引领力、执行力、公信力、服务力、凝聚力,着力打造一支“有激情、敢担责、重实干、守纪律”的干部队伍。
2.严禁擅离岗位,擅离职守;严禁网上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严禁在办事、办证中接受当事人宴请和礼品、礼金等“四条禁令”,认真履行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服务承诺制、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五项制度”,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承诺,注重个人形象。
三、考核细则
(一)党政中心工作(20分)
1.街道党委、办事处部署的中心工作、突击任务由于主观原因工作不到位,未能及时完成的每项扣3分,被上级通报批评或考核扣分的加倍扣分。本项考核由街道考核领导小组负责。
2.无故不参加党委、办事处召开的会议(学习)每次扣2分,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此项考核由党政办、纪委负责。
3.对拆迁等重点工作实施单项考核奖励。
(二)办线业务工作(20分)
1.每月28日前,由分管领导牵头,召开工作交流汇报会,各线、办、站、中心负责人须在每月底前向党政办上报当月工作实绩及次月工作安排。不及时上报的扣相关责任人(分管领导、中层正职)各1分。此项考核由党政办负责。
2.每季度首月5日前,各线、办、站、中心须按时按要求上报政务公开资料,不及时上报的,扣相关责任人(分管领导、中层正职)各1分。此项考核由纪委负责。
3.按岗位职责要求,没有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造成工作失误的每次扣相关责任人2-4分。此项考核由线上分管领导负责。
4.不服从领导安排,不配合中心工作和其他工作的每次扣4分。此项考核由线上分管领导负责。
5.涉及办线范围内的信访,根据《东关街道2014年度机关干部信访工作月考核办法》(附件2)按比例折分。
(三)联村工作(40分)
实行联村(社区)工作专项考核,根据平时考核情况按比例折分。(详见附件1)
(四)作风建设(20分)
1.不遵守作息时间和请销假制度,擅自迟到、早退被查实的,每次扣1分。
2.违反“四条禁令”、“五项制度”规定,并被街道正风肃纪组查实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
3.违反值班住夜制度擅自不值班,或出现值班住夜脱岗现象被街道正风肃纪组查获的,每次扣5分。
4.凡被区及以上相关部门查处,被通报批评的,或参与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处的,当月考核分为零,并追究相关责任。具体根据上级相关文件执行。
5.发生其他违反行风效能建设、违纪违规行为的,由班子会议视情节轻重集体研究处理。
6.本项考核由街道正风肃纪组负责。
四、考核运用
1.考核工作分为月考核和年度考核。月考核满分为100分,对党政中心工作、办线业务工作、作风建设实行倒扣分,联村工作按比例折分。凡分管办线、联系村(社区)干部出现当月考核扣分的,对应分管领导、办线负责人作酌情扣分。书记、主任得分为班子其他领导的平均分。机关干部月考核经街道考核领导小组汇总后,一般按月报书记办公会议、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考核结果。年度考核由全年月考核平均分、干部互评分、班子成员考评分构成。其中,全年月考核平均分占60%,机关干部互评分占20%,班子成员考评分占20%,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奖励金额发放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2.联村(社区)工作实行专项考核。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街道机关干部考核工作的领导,建立街道机关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戴忠伟同志任组长,杜士均、何建彪、陈利斌同志任副组长,陈彬、陈百平、陈月枝、全佳丽等同志为成员。正风肃纪组由金民赞、何建彪同志任组长,陈百平、陈 彬、陈月枝、陈栋源为成员,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各分管领导及办线负责人要进行经常性检查,并将督查和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街道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六、相关要求
全体机关干部要充分认识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意义,认真对照考核办法,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加强自身约束管理,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争先意识和效能意识,切实改进作风形象,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考核领导小组、正风肃纪组要按照考核办法,认真组织实施好考核工作,严格遵守考评纪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本《考核办法》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未尽事宜由街道党委、办事处研究决定。
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办事处
主题词:干部管理 2014年考核办法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