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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街道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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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办事处文件

 

 

 

  东街办〔2014〕34号

 

  东关街道办事处

关于开展全街道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领导就近日“宁波奉化倒房事故”做出的重要批示和省、市、区危旧房大排查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上虞区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方案》(虞政办发[2014]87号)号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就开展全街道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排查范围以集镇建成区为主,也包括各行政村(居)所有危旧房屋。

二、排查对象

全街道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以城镇既有住宅房屋调查登记建档工作为基础,确定“六个”方面作为必查对象:

(一)老楼危楼必查。建造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居民住宅房屋,尤其是80年代、90年代建造的各类商品房、旧住宅区建筑。

(二)受灾的房屋必查。曾受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影响导致受淹的部分房屋。

(三)保障性住房必查。尤其是区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公房。

(四)公共建筑必查。人员聚集的学校、医院、商场、文体场所、农村礼堂等公共建筑。

(五)群众有投诉反映的必查。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房屋质量安全、违规装修等建筑。

(六)在建建筑工程必查。在建的建筑工程,重点是保障性住房、城乡公共建筑等。

三、排查内容

要求按幢排查登记,记载排查情况,建立排查档案,主要排查内容如下:

(一)房屋结构有无倾斜、变形、开裂等现象,地基基础、梁、柱、承重墙体、楼盖、屋盖、构造连接支撑、围护结构、电路设备、给排水管道等安全隐患情况。

(二)是否有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情况。

(三)是否属于整体危险的房屋,如属整体危险房屋,人员是否已经撤离。

(四)是否属于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的房屋,如属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采取有效措施。

(五)房屋原开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情况,现管理责任制落实单位等情况。

(六)在建建筑工程排查内容。检查建设、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是否履行质量安全相关主体责任,是否严把材料关、设备关、现场关、工艺关等关键技术节点。安全隐患是否得到全面排查整治。

经排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应填写《东关街道危旧房安全隐患登记表》(见附件1),要求一幢一表。

四、排查职责

本次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以“政府属地负责,站所各司其职,村(居)具体实施,业主自查自报”为总原则,落实排查工作责任。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全街道范围内危旧房安全大排查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业务指导;设立公开电话,受理房屋安全质量的群众投诉;建立危旧房安全排查的基础档案。

(二)各行政村(居)的职责

负责做好本辖区范围内公共建筑和群众反映的危旧房调查上报工作。各联村组长做好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工作。

(三)建设发展办的职责

负责实施集镇建成区,国有出让(划拔)住宅、在建建筑工程、街道属房屋等方面危旧房安全排查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的职责

负责实施全街道范围内人员聚集的学校、医院、文体场所等公共建筑危旧房安全排查工作。

(五)资产管理中心的职责

负责实施全街道范围内人员聚集的商场、市场、酒店等三产服务行业公共建筑危旧房安全排查工作。

(六)街道属相关站所(单位)的职责

负责实施在全街道范围内产权归本单位所有的危旧房安全排查工作。

(七)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人是房屋使用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也是本次排查的第一责任人。要积极配合街道村做好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切实负担起自查自报的主体责任。

五、排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深刻认识本次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负责、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负责,也对本单位和自己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危旧房安全大排查的各项工作。为加强对本次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街道成立全街道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建设发展办。各行政村(居)也要相应建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明确目标,抓紧排查。本次大排查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行政村(居)、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轻重缓急、数据可靠”的原则,迅速行动,抓紧排查,尽早摸清实情、掌握底数,尤其是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危旧房要迅速、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的整治和治理措施,避免发生新的倒房事故。各调查责任单位必须在今年5月20日前必须全面完成排查任务,基本建立好档案资料,同时将《东关街道危旧房安全隐患登记表》、《东关街道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1、2、)分别由调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2399165)。

(三)加强督查,严格问责。街道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全街道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进度、工作质量的督促检查,并加大对督查情况的通报力度。凡是工作进度缓慢、责任落实不到位、不按时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要向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报告和解释说明,并视情对责任人进行约谈和问责。对大排查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办事处

2014年4月24日

附件1

东关街道危旧房安全隐患登记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建筑物

情况

编    号

 

名称

 

坐落地址

 

管理

 

状况

产权单位

 

负责人

 

电  话

 

联系人

 

电  话

 

物业单位

 

负责人

 

电  话

 

联系人

 

电  话

 

属地管理

              街道(乡镇)           社区

负责人

 

电  话

 

联系人

 

电  话

 

现场调查(描述危旧房状况)

 

社区(或村)名称

 

调查人员

(不少于2人)

 

街道领导小组意见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登记日期

 

附件2

东关街道危旧房

安全大排查基本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社区(或村)名称

排查总幢数(幢)

排查人数

存在安全

隐患幢数(幢)

建议意见

(可另附)

 

 

 

 

 

 

 

 

 

 

 

 

 

 

 

 

 

 

 

 

 

 

 

 

 

 

 

 

 

 

 

 

 

 

 

 

 

 

 

 

 

 

 

 

 

 

 

 

 

 

 

 

 

 

 

 

 

 

 

 

 

 

 

 

 

 

 

 

 

 

 

 

 

 

 

 

 

 

 

 

负责人签名:                 填报时间:              

注:1、本表由各行政村(居)进行汇总时填写。

2、各行政村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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