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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关街道关于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施意见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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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委员会文件

 

东街委〔2014〕22号

 

中共东关街道委员会  东关街道办事处

关于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施意见

 

各行政村、社区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市、区关于“五水共治”工作部署,切实改变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现状,改善农村水环境和人居环境,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绍兴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及区委〔2014〕13号“关于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就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围绕“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总体目标,按照“村点覆盖全面、群众受益广泛、设施运行常态、治污效果良好”要求,坚持全面治理与扩面改造并重,全面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标准低、自然村覆盖率低、农户受益率低、运行负荷低和设施正常运行机制不健全”等“四低一不健全”问题,通过全街道上下共同努力,坚决打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按照省定五年目标三年完成的工作要求,结合各行政村配套项目情况,2014年至2016年,对全街道15个行政村分年度按2014年7个村(担山、马山、马家桥、大西庄、保驾山、金鸡山、傅张)、2015年4个村(高泾、东塘、联星、新丰)、2016年4个村(高旺、彭家堰、凌江、三丰)的计划逐年开展,全面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全面治理和扩面改造工作。根据村庄所处的区位,全面科学地开展农村的人粪尿、洗涤、洗浴和厨用废水等各类污水接入且雨污分离的截污管网建设,因地制宜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村域自建生态化污水治理设施建设。通过三年努力,力争使全街道污水治理设施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农户受益率达到80%以上,出水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三)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科学安排。坚持“高起点、接地气、贯到底”的工作要求,以区域总体规划和治水规划为先导,并与各类专项规划有机衔接,充分考虑城乡统筹发展、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环境功能区划、生态环境容量和人口分布等因素,科学安排区域范围内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2、技术合理,经济实用。按照“效率优先、维护简单、循环利用”的工作要求,在准确摸清人口、户数、居住状况、居民生活规律等现状的基础上,因村制宜,实事求是,深入分析生活污水的水质水量、排水方式、排放去向等自身特点,综合评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其它衍生效益,科学提出合乎实际的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治理模式和技术工艺。

3、示范带动,全面推进。坚持“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工作要求,围绕改善农村水环境,水生态环境的保护,近期和远期相结合,先实施基础条件好及需要自来水改造的村,后实施基础条件相对差、施工难度相对难的村,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梯度推进,最终实现全面覆盖。

4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工作要求,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资源和力量整合,形成大合唱。要多方筹资,全方位宣传和动员社会各界、村集体、农民群众主动建设美好家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主要工作

1、定目标,抓时序。统筹考虑以下五方面的因素,即: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的现状和未来任务等轻重缓急;村庄与自然保护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源头地区、江河流域等生态敏感程度;村庄上一年度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情况和交接断面水质情况;村级组织和群众对开展生活污水治理的积极性;中心村、精品村、历史文化村建设、自来水改造等因素,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推进,确保启动一批、见效一片、示范一方,全面推进,力争通过三年建设治理,完成100%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

2、定规划,抓进度。依上虞区农村生活现状,街道分别制订城乡污水纳管专项规划和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专项规划,提出各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目标值、技术路线图、项目书和实施时间表,逐年组织实施,全面推进到位。同时制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维护等各个环节管理规范要求。

3、定模式,抓成效。根据村庄不同的区域区位、地质地势、土壤植被、受纳水体等基础条件,充分考虑城乡统筹发展、经济社会状况、环境功能区划和农村人口分布因素,提出切实可行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区位条件允许的村庄纳入集中式城市污水大管网处理,充分发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辐射效用,提高集中处理设施利用率。对不能进厂处理的村庄,进行就地分散式生态化污水治理设施,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达到“可监测、可核查、可报告”的要求。

4、定制度,抓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包括污水接入、管网建设和终端设施建设等三个部分。加强对农户户厕的改造和雨污分离的截污管网建设,做到农村的人粪尿、洗涤、洗浴和厨用后废水等应纳尽纳、应集尽集、应治尽治、达标排放。对于该治污工程上虞区政府将选择经验丰富、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进行污水治理项目的单村设计或多村设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根据区农办意见落实。对于工程竣工验收,以施工单位预验、业主初验和最终验收等形式进行规范。

5、定长效,抓维护。按照治污设施日常化、常态化运行的要求,切实加强维护管理,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根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工艺流程、技术特点、工程结构、处理规模等具体情况,因村制宜地开展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定期不定期地检查污水接入、管网衔接等运行状况,定期报告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进水量、进水水质和出水量、出水水质。

三、有效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以党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各分管领导(联村片长)为副组长、各办线(中心)负责人和联村组长为成员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农技信息中心。各行政村为治污项目的实施主体,要按照街道党委、办事处的统一部署,加强对本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工作班子,村党组织书记为村领导小组组长,相关部门全力配合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2、加大资金投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政策扶持、多方推动”的资金筹措机制,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投入力度。区财政每年在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进行奖励补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未合格的,不予补助奖励;对采取微动力处理运作模式的处理池,给予每只处理池每年一定的运作费用补助(奖励和运作费用的补助政策按上级发文为准)。同时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创立专项基金、投资、捐助、认建等形式,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和运行维护。充分调动村集体和农户建设积极性,出资出劳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街道也将探索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机制,保障设施正常运行。

3、加强用地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管网铺设、终端治理工程建设等涉及非农建设用地和有关土地政策的处理,要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用地政策处理的指导和扶持,根据具体实际,区别对待,灵活处理。要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空心村”改造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紧密结合起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可优先用于农村治污工程建设等需要。

4、宣传发动考核督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属于社会公益性事业,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各村要宣传整治进度,通过大力宣传,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村居民和基层干部对此项工作的认识与关注,全社会来关心、理解与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开展,形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同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列入街道对各行政村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内容,作为评比年度工作先进的重要评价指标。并将按照项目化管理要求,督促各行政村落实工作措施和目标任务,确保全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工程按照计划进度顺利实施。

 

附件:1、《上虞区东关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计划》

          2、《201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计划》

          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意见征求表》

 

中共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委员会

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办事处

2014年4月3日

 

 

 

 

主题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实施意见                       

抄  报:区农办                                                    

东关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443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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